2010年7月20日22時50分許,黑車司機張士祥醉酒駕駛紅色夏利牌轎車,行駛至順義區李橋鎮李天路櫻花園小區北側路口時,恰逢該小區眾多民眾因飲用水問題在該路口東側馬路上聚集。因道路受阻,張士祥駕車高速由西向東連續向人群衝撞沖向聚集在道路中央的人群,造成18人受傷,其中包括4位民警。日前,二中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簡介,事件回顧,審判,
簡介
2010年7月20日22時50分許,張士祥醉酒駕駛紅色夏利牌轎車,行駛至順義區李橋鎮李天路櫻花園小區北側路口時,恰逢該小區眾多民眾因飲用水問題在該路口東側馬路上聚集。因道路受阻,張士祥駕車高速由西向東連續向人群衝撞,造成二人重傷、六人輕傷、十人輕微傷。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鑑定中心出具的酒精檢驗報告證明,張士祥酒精含量為80.8mg/100ml。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鑑定中心出具的酒精檢驗報告證明,張士祥酒精含量為80.8mg/100ml。
事件回顧
“汽車連續撞了三撥人。”櫻花園二區居民周女士回憶,7月20日晚10點50分左右,她和一名66歲的老太太站在馬路上說話。身體西側不到一米處有一輛小轎車,車前排坐著兩人。這時候,一個穿著紅色T恤的矮個司機下車,站在車旁往前面看了一眼。隨後回到車內,發動汽車向後退了兩米。
“沒想到他直接踩油門了。”周女士說,他們都來不及反應,汽車就撞了上來。老太太身體趴在車前蓋上,而自己也掛在了車前蓋的右側。
周女士稱,汽車並未剎車,她們被汽車帶著走。大概開了幾十米,老太太從車上掉了下來,而自己隨後也被甩出1米多,側身摔在了地上。她醒來時,看到老太太躺在地上,全身是血。
“沒想到他直接踩油門了。”周女士說,他們都來不及反應,汽車就撞了上來。老太太身體趴在車前蓋上,而自己也掛在了車前蓋的右側。
周女士稱,汽車並未剎車,她們被汽車帶著走。大概開了幾十米,老太太從車上掉了下來,而自己隨後也被甩出1米多,側身摔在了地上。她醒來時,看到老太太躺在地上,全身是血。
審判
日前該案在北京二中院開庭審理,庭審時,張士祥表示認罪。他供述,7月20日晚上,他請李某等幾名同事在頭二營村一個串店吃飯,喝了大約三瓶半燕京啤酒。此後他自己開著車出來,在櫻花園菜市外看見有兩個女的要打車去機場附近。雙方商定20元的價格。但剛往櫻花園小區二三區走了沒多久,見到路上堵了很多人。於是他掉頭向北,誰知道路也堵了,他又掉頭順著李天路向東走,看見路上堵著二百多人。
“有個女的擋在我的車前邊,示意不讓我過去,當時我挺著急的,想趕緊把人送到。”張士祥說,他隨後停車,先倒車,然後加油向前開,掛上二擋又掛上三擋,撞了有十多個人。“我當時沒想後果,喝了酒以後太衝動了,就是想著衝過去。”
張士祥的律師認為,眾多被害人聚集在道路中間,自身也有一定過錯,建議法庭對張從輕處理。
法院審理認為,經核查,無證據證實張士祥犯罪行為起因是被害人等人所致,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認定張士祥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有個女的擋在我的車前邊,示意不讓我過去,當時我挺著急的,想趕緊把人送到。”張士祥說,他隨後停車,先倒車,然後加油向前開,掛上二擋又掛上三擋,撞了有十多個人。“我當時沒想後果,喝了酒以後太衝動了,就是想著衝過去。”
張士祥的律師認為,眾多被害人聚集在道路中間,自身也有一定過錯,建議法庭對張從輕處理。
法院審理認為,經核查,無證據證實張士祥犯罪行為起因是被害人等人所致,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法院認定張士祥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