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後射魚宿羅山人草堂

《醉後射魚宿羅山人草堂》是明朝詩人盧柟寫的一首七言絕句,該詩作於詩人酒醉射魚後,表達了詩人對隱居生活的熱愛和高雅的志趣。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醉後射魚宿羅山人草堂
  • 創作年代:明朝
  • 文學體裁:七絕
  • 作者:盧柟
基本信息,作品原文,注 釋,作者簡介,

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醉後射魚宿羅山人草堂

作品原文

南射滄溟十丈魚,碧潭搖影動清虛。
太行園望仙人嶂,淇水斜臨高士居。
曉傍楓岩留客飯,夜歸蘿徑即吾廬。
何時共策清藜杖,為覓中山白鹿車

注 釋

射魚:原有“射魚指天”之說,意為向天射魚,比喻雖勞而必無所獲。此當指以射擊的辦法捕魚。
羅山人:姓羅的道士或隱士。
草堂:茅草蓋的堂屋。舊時文人常以"草堂"名其所居,以標風操之高雅。
滄溟:cāng míng,大海。
清虛:太空,天空。
太行園:當指淇園
仙人嶂:道士所居之山。嶂,zhàng,形容高險像屏障的山。
高士:志趣、品行高尚的人,多指隱士。
藜杖:用藜的老莖做的手杖。質輕而堅實。
白鹿車:傳說仙人乘坐的用白鹿挽的車子。車,jū。

作者簡介

盧楠(1507——1560),明代文學家。字子木,大名濬縣人。生性耿直,嗜酒如命,博聞強識,自稱浮丘山人,且恃才傲物,憤世嫉俗,當地人稱其為盧太學。盧楠自幼才華橫溢,詩詞曲賦出口成章,後來贏得了“才壓江南”的美譽。曾負才忤縣令。令誣以殺人,榜掠論死,系獄數年。在獄益奮讀書。謝榛走京師,適平湖陸光祖代為縣令,乃平反其獄,得不死。榛客趙康王,楠往訪,康王亦召為上客。酒酣耳熱,罵座如平時,客皆掩耳走。後遍游吳會,無所遇。歸,益落魄,病酒三日而卒。楠所為騷賦,最為王世貞稱許,著有蠛蠓集五卷。中國古典名著《金瓶梅》問世以來,後人對其作者的研究產生了諸多學說,其中,“盧楠說”具有廣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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