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城鄉建設局

酒泉市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酒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3號)和《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酒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酒發﹝2010﹞29號)精神,酒泉市城鄉建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酒泉市城鄉建設局
  • 地點:酒泉市
  • 性質:城鄉建設局
  • 類型:市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局長:王永宏 
職責調整,取消的職責,增加的職責,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城市建設科,建築管理科,公用事業管理科,城建檔案室,建設執法監察科,村鎮建設科,工程管理科,

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指導城市客運職責,轉移給市交通運輸局。
3.將指導全市住宅建設、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等職責,轉移給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4.將指導和管理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測量;全市城市和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小城鎮總體規劃的技術初審;參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等職責,轉移給市城鄉規劃局。

增加的職責

增加酒泉市新城區建設管理職責(包括世紀廣場建設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性意見和中長期發展計畫,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負責申報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和風景名勝區工作,並對其保護工作實施監督;指導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肅州區轄區內建設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
(三)組織落實、監督檢查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定額的執行;負責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綜合管理工作,包括初步設計審查、概算審核、施工圖審查、開工報告審批、竣工驗收備案、終審竣工決算等工作;指導全市建築活動,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採購的招標投標監督和有形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對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房和報廢房屋的認定組織工作;監督肅州區轄區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參與全市重大項目建設計畫的編制與下達,並指導實施、協調調度、監督管理。
(五)指導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以及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工作;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三級資質、園林綠化企業三級資質許可工作;負責市外進酒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裝飾裝修企業的管理工作;參與重大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擬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裝飾裝修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定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工程建設保險與擔保工作。
(六)指導全市城鎮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垃圾與污水處理、園林綠化、城市雕塑、市容環衛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酒泉市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
(七)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等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隔震消能)工作和舊有建築物的抗震加固;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八)制定全市建設行業科技和建築節能政策性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建築材料革新和新型能源在建築工程中的套用;組織建設行業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轉化、推廣;指導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九)負責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和執業資格管理申報工作;指導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行業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鄉建設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承辦文秘檔案、宣傳政務公開信息信訪、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內部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交辦事宜的督辦落實和結果反饋工作;安排組織各類會議和活動;指導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法制建設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系統內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和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負責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聘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城市建設科

研究擬定全市城市建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計畫,制定城市建設發展政策措施和制度規定,並監督實施;參與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縣市區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參與指導各類專項城市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全市城鎮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垃圾與污水處理、園林綠化、城市雕塑、市容環衛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城市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重大項目的選址、可行性研究以及初步設計評審等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的儲備管理和立項申報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風景名勝區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省級園林城市和中國人居獎的評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申報工作,會同文物等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建設補助資金計畫項目審核申報、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業務培訓和統計年報審核、匯總工作。

建築管理科

研究擬定全市工程建設和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發展規劃、產業技術政策、改革方案;組織擬定規範建築市場主體準入、質量、安全行為以及工程法人負責、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契約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勘察設計業和建築業行業管理、市場管理,綜合管理建築行業企業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指導管理建築工程勘察、設計、造價、招標投標、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違規案件調查和統計上報;負責限額以上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報審、施工圖審查備案、開工許可審批和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參與建設項目論證評估、可行研究、方案審查等前期工作;歸口管理建築節能、建築新科技推廣套用和建設系統教育工作,指導建築行業職工繼續教育、資格性崗位培訓、應急性崗位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

公用事業管理科

負責酒泉市區市政道路、橋樑、照明、供水排水及燃氣、熱力等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運行維護;負責組織實施酒泉市區市政工程項目的建設;負責調查、收集、登記、整理、上報市政公用行業動態情況;負責酒泉市區市政公用行業的特許經營管理和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編制工程竣工決算書。負責世紀廣場建設和管理工作。

城建檔案室

負責制定全市城建檔案工作的業務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城建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全市城建檔案工作人員的崗位培訓;負責建設工程竣工前的城建檔案專項預驗收;參加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負責肅州區轄區內建設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負責統一接收、管理城區規劃區範圍內的地下管線檔案,參加地下管線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局文書檔案的收集、立卷、保管、利用、銷毀工作;負責本市各類城市建設聲像檔案的拍攝、製作、編目、著錄與提供利用工作。

建設執法監察科

負責對全市建設市場執法監察的業務指導;負責制定全市建設執法工作的考核標準,組織開展執法人員的考核培訓;實施建築市場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執法和處罰權。對市、區工程建設和建築市場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有關建築市場方面的舉報、投訴案件的落實、處理工作。負責行使局系統內的行政處罰職能,實行局系統內的行政綜合執法。

村鎮建設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村鎮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村鎮建設管理規章及政策措施,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總體規劃和重點小城鎮規劃的編制、評審工作。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審核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村鎮建設工作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擬定村鎮建設資金補助計畫;負責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村鎮房屋建設及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建築新成果、新技術、新標準推廣工作;指導全市小城鎮建設的綜合開發與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小城鎮房屋和公共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小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根據職責承擔城鄉一體化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村鎮建設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以及統計年報審核、匯總工作。

工程管理科

負責編制酒泉市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畫;負責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和立項報批工作;依據工程項目計畫委託有資質單位完成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及施工圖紙設計,編制建設項目投資概算書;負責辦理工程用地、規劃、環評等手續;組織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參與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和資料備案;負責確認工程量,審查工程竣工決算書,並報請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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