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線路帶電作業技術導則(GB/T 18857-2008)》主要差異如下:增加了對相對濕度大於80%又必須進行帶電作業時的作業方式的規定;增加了絕緣承載工具的最小有效絕緣長度不得小於0.4m;增加了絕緣工器具的試驗、運輸及保管;增加了對工作票簽發人的要求。附錄A、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提出。由全國帶電作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基本介紹
- 書名:配電線路帶電作業技術導則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09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136518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Technical Guide for Live Working in Distribution Line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9頁
- 開本:16
- 定價:33.00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配電線路帶電作業技術導則(GB/T 18857-2008)》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3.3
絕緣操作工具 insulating hand tools
用絕緣材料製成的操作工具,包括以絕緣管、棒、板為主絕緣材料,端部裝配金屬工具的硬質絕緣工具和以絕緣繩為主絕緣材料製成的軟質絕緣工具。
3.4
絕緣承載工具 insulating carrying tools
承載作業人員進入帶電作業位置的固定式或移動式絕緣承載工具,包括絕緣斗臂車、絕緣梯、絕緣平台等。
4一般要求
4.1人員要求
4.1.1配電帶電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作業的生理和心理障礙。應具有電工原理和電力線路的基本知識,掌握配電帶電作業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業工器具的適用範圍和使用方法。熟悉DL 409和本導則。應會緊急救護法,特別是觸電解救。通過專責培訓機構的理論、操作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上崗證。
4.1.2工作負責人(或安全監護人)應具有3年以上的配電帶電作業實際工作經驗,熟悉設備狀況,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具有上崗證,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領導批准後,負責現場的安全監護。
4.2氣象條件要求
4.2.1作業應在良好的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大霧時不應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於10m/s(5級)以上時,不宜進行作業。
4.2.2相對濕度大於80%的天氣,若需進行帶電作業,應採用具有防潮性能的絕緣工具。
4.2.3在特殊或緊急條件下,必須在惡劣氣候下進行帶電搶修時,應針對現場氣候和工作條件,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全體作業人員充分討論,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夜間搶修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4.2.4帶電作業過程中若遇天氣突然變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儘快恢復設備正常狀況,或採取其他措施。
4.3其他要求
4.3.1對於比較複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新項目和研製的新工具,應進行試驗論證,確認安全可靠,制定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4.3.2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對帶電作業現場情況不熟悉時,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到現場查勘。根據查勘結果做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的判斷,並確定作業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應採取的措施。
4.3.3帶電作業工作負責人在工作開始之前應與調度聯繫。需要停用自動重合閘裝置時,應履行許可手續。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向調度匯報。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4.3.4在帶電作業過程中如設備突然停電,作業人員應視設備仍然帶電。工作負責人應儘快與調度聯繫,調度未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繫前不得強送電。
3.3
絕緣操作工具 insulating hand tools
用絕緣材料製成的操作工具,包括以絕緣管、棒、板為主絕緣材料,端部裝配金屬工具的硬質絕緣工具和以絕緣繩為主絕緣材料製成的軟質絕緣工具。
3.4
絕緣承載工具 insulating carrying tools
承載作業人員進入帶電作業位置的固定式或移動式絕緣承載工具,包括絕緣斗臂車、絕緣梯、絕緣平台等。
4一般要求
4.1人員要求
4.1.1配電帶電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作業的生理和心理障礙。應具有電工原理和電力線路的基本知識,掌握配電帶電作業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業工器具的適用範圍和使用方法。熟悉DL 409和本導則。應會緊急救護法,特別是觸電解救。通過專責培訓機構的理論、操作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上崗證。
4.1.2工作負責人(或安全監護人)應具有3年以上的配電帶電作業實際工作經驗,熟悉設備狀況,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並具有上崗證,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領導批准後,負責現場的安全監護。
4.2氣象條件要求
4.2.1作業應在良好的天氣下進行。如遇雷、雨、雪、大霧時不應進行帶電作業。風力大於10m/s(5級)以上時,不宜進行作業。
4.2.2相對濕度大於80%的天氣,若需進行帶電作業,應採用具有防潮性能的絕緣工具。
4.2.3在特殊或緊急條件下,必須在惡劣氣候下進行帶電搶修時,應針對現場氣候和工作條件,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全體作業人員充分討論,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夜間搶修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
4.2.4帶電作業過程中若遇天氣突然變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儘快恢復設備正常狀況,或採取其他措施。
4.3其他要求
4.3.1對於比較複雜、難度較大的帶電作業新項目和研製的新工具,應進行試驗論證,確認安全可靠,制定操作工藝方案和安全措施,並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或主管生產的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
4.3.2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對帶電作業現場情況不熟悉時,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到現場查勘。根據查勘結果做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的判斷,並確定作業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應採取的措施。
4.3.3帶電作業工作負責人在工作開始之前應與調度聯繫。需要停用自動重合閘裝置時,應履行許可手續。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向調度匯報。嚴禁約時停用或恢復重合閘。
4.3.4在帶電作業過程中如設備突然停電,作業人員應視設備仍然帶電。工作負責人應儘快與調度聯繫,調度未與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繫前不得強送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