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通知書

發行新股時股份公司向股東寄發的允許其認購股票的書面通知。內容主要有新股發行目的和發行總額、新股的種類、發行方式和募集方式、分配給該股東的新股份額,應繳股款金額和繳款方式、交割日期和地點等與新股發行相關的事項。配股通知書必須在新股發行起始日前(一般為兩周)向股東寄發,使他們有時間考慮是否認購或是否行使股東請求中止(修改)新股發行的權力。因為新股發行事項一般均由董事會決定,若現有股東認為該決定不妥,有損於公司利益或股東利益,他們可以行使股東權力,請求中止新股發行或修改發行事項。若有一定數量的股東提出請求,公司一般要召開股東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新股發行問題。所以配股通知書不完全是一種簡單的通知,而包含著對股東權力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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