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新股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需要報備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A股證券賬戶及其關聯賬戶,結算系統將以配售對象所報送的賬戶為依據,對配售對象參與網上申購的行為進行監控。
繼中國證監會發布實施《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後,昨天,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出通知,要求參與新股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如實向交易所報備相關證券賬戶,以加強對配售對象證券賬戶的有效管理。
兩交易所通知,參與新股網下發行的配售對象需要報備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A股證券賬戶及其關聯賬戶,結算系統將以配售對象所報送的賬戶為依據,對配售對象參與網上申購的行為進行監控。
上交所要求配售對象報備賬戶時間是每一次新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首日9:30-15:00。深交所要求首次集中報送日期是6月12日至17日。而未報送配售對象證券賬戶資料以及未及時根據要求補報和更正相關資料的詢價對象,交易所可限制其相關配售對象參與網下配售。
《指導意見》規定,每隻新股發行時,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凡參與該只股票網下報價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為此,兩交易所強調,一經發現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網上和網下申購新股或者漏報、錯報相關賬戶的情況,將視情況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另外,深交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決定在6月13日至6月17日聯合組織主承銷商和詢價對象進行網下發行電子平台第三次全網測試,並制訂了測試方案。根據方案,本次測試將為主承銷商、詢價對象提供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辦理初步詢價、網下申購、配售等業務的演練環境。本次測試將有4家保薦機構作為主承銷商參加測試,4家主承銷商各模擬發行1隻新股。其中,通過模擬3隻中小板公司和1隻創業板公司的新股網下發行全過程,提供環境供主承銷商和詢價對象單位進行相關操作。
根據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指導意見的相關精神,對每隻股票發行,參與網下報價的配售對象不能參與網上申購。為此,各詢價對象須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報送各配售對象深市A股證券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