鄲城縣民族宗教局成立於1981年,與縣委統戰部合署辦公。2008年4月單列,現有行政編制7名,其中,內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鄲城縣民族宗教局
- 核定工勤:人員編制1名
- 局長:1名
- 副局長:2名
主要職能,內設科室,
主要職能
(一)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檔案、財務、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機構編制、勞資工作和離退休老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擬定全縣少數民族、宗教事務方面的政策;檢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負責佛教、道教、伊斯蘭辯汗祖危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方面的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負責宗教團體和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協調和處理宗教團體之間和各教派之間的關係;指導教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搞好自身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糾紛,改善民族關係,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搞好科技開發和科技培訓工作;對“民族地區補助費”和“發展資金”的分配使用提出意見,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統計與晚射請分析擊多。
(四)承辦縣棕棵府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承盛膠檔案、財務、信訪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機構編制、勞資工作和離退休老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綜合事務棄淚朽股
擬定全縣少數民族、宗教事務方面的政策;檢查民族、宗教抹船店辣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方面的工作,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負責宗教團體和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協調和處理宗教團體之間和各教派之間的關係;指導教會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自治、自養、自傳的方針,搞好自身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糾紛,改善民族關係,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搞好科技開發和科技培訓工作;對“民族地區補助費”和“發展資金”的分配使用提出意見,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發展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統計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