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鄱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鄱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是鄱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鄱陽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 隸屬:鄱陽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起草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方面的產業政策、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
(二)統籌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影電視業、新聞出版業和旅遊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重大項目建設,促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人才隊伍建設。
(三)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電、旅遊和新聞出版對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旅遊活動,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
(五)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緊緊圍繞人才工作重點目標任務,著力營造有利於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系統人才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實現文廣新系統人才穩定增長和文化廣電人才隊伍素質的逐步提高,為推進“文化鄱陽”建設提供重要的人才保證。
(六)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監督管理縣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設施,指導規劃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七)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
(八)指導管理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縣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
(九)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十)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協調全域旅遊、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國家、省、市頒布實施的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在我縣的實施。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縣旅遊經濟運行監測。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與服務行為,受理旅遊質量投訴,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評定製度以及指導職業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依法實施行政權力事項,指導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工程;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負責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監管;負責對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的指導和監管。
(十四)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管理,監管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審核和監管網際網路出版、手機出版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負責全縣發行業和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全縣範圍內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對全縣所屬各鄉、鎮(街道)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進行指導。根據授權處理涉外著作權關係和有關著作權國際條例應對事務。
(十六)負責全縣新聞記者管理工作和對中央、省、市新聞媒體駐地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負責導遊、講解員及旅行社等涉旅企業業務指導與管理。
(十七)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八)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九)受縣政府委託對鄱陽縣廣播電視合實行行政管理、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對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城重要傳媒集團的宣傳發展、隊伍建設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二十)負責全縣“農家書屋”和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建設及日常管理。
(二十一)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章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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