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鄰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鄰水縣鼎屏鎮環城路東四段199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局長:謝孔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住房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以及相關的發展措施、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開展老舊小區改造、城鎮危險房屋管理、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工作,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制度並監督執行。
(四)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全縣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全縣裝配式建築和散裝水泥的套用發展。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五)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和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鑑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工作。
(六)承擔指導城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城鎮建設的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實施城市道路、橋樑、隧道、雨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供水、節水、燃氣、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指導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負責城鄉污水處理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防汛排澇工作,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七)承擔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和管理工作。  
(八)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公園城市建設。
(九)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減排。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民防空、民防重點城市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參與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的制定和審核,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規劃情況,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人防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負責人民防空、民防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設,擬訂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承擔縣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參與制定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應急救援方案,參與擬訂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民防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志願者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動員人員應急疏散。負責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維護的監督管理及其開發利用,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負責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物資和資產的管理。組織人民防空、民防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戰時負責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承辦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擬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行業協會、學會工作。指導行業系統信訪工作,督查督辦信訪案件。
(十二)指導全縣行業系統行政審批工作,牽頭負責全縣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業系統“放管服”工作。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增掛信訪辦牌子)。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政務、文電、會議、信息、檔案、綜治、維穩、安全保衛、保密機要、新聞宣傳、目標管理、來信來訪和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住房城鄉建設志的編撰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協助做好建設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編制建設人才培訓規劃,指導行業職工培訓、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股。負責組織研究行業政策與改革工作,參與行業的重大經濟技術政策措施及各項改革方案論證。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法治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調解、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開展行政案件聽證工作。指導和協調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民間組織工作。擬訂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有關指導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和承擔的公共服務事項辦理規定和流程。協同做好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房地產市場監管股。組織編制全縣住房發展規劃和商品住宅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信用信息管理。指導開展房地產開發、房產信息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管理工作。參與城鎮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監督管理。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物業管理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負責全縣物業管理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監督和指導工作。負責擬訂全縣物業管理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範性檔案並負責指導實施。負責全縣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物業服務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全縣物業承接查驗工作。指導全縣物業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和培訓工作。指導既有住宅電梯增設工作。指導城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城鎮危險房屋管理、老舊小區改造、白蟻防治工作。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執行。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運營管理。指導全縣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
(四)建築管理股。擬訂建築業發展戰略、改革方案、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縣建築市場、建築企業及個人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的辦理。牽頭組織企業外出工程承包、開展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和監督檢查。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負責建設行業持證上崗人員繼續教育及備案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造價諮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政府投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協調和指導全縣裝配式建築產業發展工作,對全縣裝配式建築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指導。
(五)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擬訂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揚塵防治、竣工驗收備案及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鑑定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智慧工地創建,綜合考核施工現場管理業績。處理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有關突發事件,組織或參與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安全監督機構監督人員的管理和考核,負責施工起重機械等設施登記、安裝及拆除工程備案。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監管。
(六)勘察設計與人防股。擬訂勘察設計諮詢業、城鄉建設抗震設防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監管。指導、監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強制性技術標準的執行。指導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工作。負責政府投資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量變更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指導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工作。擬訂行業科技發展和建築節能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指導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四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牆材革新、建築節能減排工作。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人民防空政策、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抓好人防工程計畫、設計、施工、質量、竣工驗收等工作。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指導和監督結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負責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監督檢查其他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組織人民防空信息系統、通信警報系統和指揮信息化建設。牽頭開展人民防空疏散體系建設。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人防專業隊伍的組建和訓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檢查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場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普及防空防災知識和技能,組織實施戰時(應急)物資儲備,組織開展訓練演練。組織利用人民防空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鄉鎮(園區)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戰時負責組織指揮人民防空鬥爭,組織開展臨戰轉換、發放防空警報、人口疏散和掩蔽、消除空襲後果等防空行動,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
(七)城市建設股。擬訂全縣城市建設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道路、橋樑、隧道、雨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供水、節水、燃氣、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等公用設施建設。負責城市供水、供氣和城鄉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海綿城市和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市公共運輸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參與縣本級市政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審查。負責局承擔的政府性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管理。制定全縣園林綠化政策規定和技術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全縣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全縣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的管理、業務指導、培訓、考核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及組織指導公園城市建設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指標的統計及解釋工作。負責城區“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砍伐(移植、更換)城市樹木”行政審批事項和小區綠化方案審查備案與竣工驗收等工作。指導城市雕塑工作。指導全縣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和養護工作。參與城市風貌塑造、城市綠化規劃設計方案審查。
(八)村鎮建設股。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的配套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鎮鄉和村莊的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建設質量管理、危房改造工作。負責並指導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指導農村公用設施建設和小城鎮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指導鄉鎮生活污水治理建設運行管理等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築風貌引導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的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村鎮建設各項試點工作,指導全縣重點鎮的建設和中央、省級、市級試點小城鎮創建培育工作。
(九)財務股。組織編制全縣行業發展規劃、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利用外部資金規劃或計畫。組織開展行業經濟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監督管理中央、省級、市級、縣級財政用於全縣行業的各類專項資金。組織實施局管項目的審核、申報、資金撥付、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擬訂內部財務審計制度,協調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負責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報批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行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的落實。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縣人防、民防經費、物資和資產的管理。編制全縣人防、民防經費的預決算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平戰結合收入的管理和人防、民防國有資產的管理並對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督管理。負責人防、民防專用設備、器材的儲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牽頭做好本系統實施的項目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分工

謝孔志: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縣住房城鄉建設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主持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全面工作。
曾祥俊: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建築管理、勘察設計、人防、新型建築產業發展、城市提質、園林管理、河長制、燃氣、供水、專家委員會及五方責任主體管理等工作。
分管城市建設股、建築管理股、勘察設計與人防股、縣園林管理所。
聯繫廣安高新區、川渝合作高灘園區住建分局、縣城污水處理廠、燃氣公司、水務公司、建築業協會。
魏志斌: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住房保障、環保、鄉鎮污水治理、房地產監督管理、信息數據、疫情防控等工作。
分管房地產市場監管股、鄉鎮污水治理辦公室、縣房屋信息數據中心、縣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聯繫舊城有機更新、萬匯國際商品博覽城、中元南城國際、榮新世紀錦城等項目。
杜亦吾:現任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工作分工:
負責西部商貿城項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建築安全、安全文明施工、創衛、創文明城市、健康鄰水等工作。
分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股、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雷雨:現任鄰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工作分工:
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意識形態、思想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統戰、效能建設、信訪維穩、組織人事、財務、統計、機關政務、政務公開、信息檔案、目標管理、保密、雙擁、目標考核、依法治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行政審批、村鎮建設、特色集鎮、脫貧攻堅、信息調研、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工程檔案管理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信訪辦)、財務股、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股、村鎮建設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團工委、婦委會、縣城建檔案館。

辦公地址

鄰水縣鼎屏鎮環城路東四段1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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