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銘東

鄭銘東

鄭銘東,男,河南人,2012年元宵節當天廣州天河區歷德雅舍郵包炸彈傷人案兇犯。2013年5月31日,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鄭銘東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需與涉事快遞公司共同承擔114萬餘元的賠償責任。鄭銘東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要抗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銘東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4年
  • 性別:男
人物事件,案情回放,庭審現場,庭審概述,開庭審理,一審宣判,不服判決,

人物事件

鄭銘東,河南人,在廣州打拚多年。2011年底,鄭銘東認為身為某培訓公司講師的男子李某珂破壞了其與女友的關係,遂決定報復。2012年1月,鄭銘東在出租屋內自行研製出爆炸物一個。2月6日元宵節上午,他在廣園中路路邊,通過一家快遞公司,以“法國香水”的名義交寄出該爆炸物。當晚8時許,李某珂回到位於天河區歷德雅舍的住所,拆封郵件時當場發生爆炸,經鑑定構成重傷並有多項殘疾。2013年5月31日,廣州市中院一審宣判,鄭銘東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套精需與涉事快遞公司共同承擔114萬餘元的賠償責任。鄭銘東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要抗訴。涉事快遞公司代理人則表示服從判決。

案情回放

鄭銘東與女友李某來自河南,事發前兩人在廣州打拚多年。2011年底,鄭銘東認為身為某培訓公司講師的男子李某珂破壞了其與女友的關係,遂決定報復。
2012年1月,鄭銘東在出租屋內自行研製出爆炸物一個。2月6日元宵節上午,他在廣園中路路邊,通過一家快遞公司,以“法國香水”的名義交寄出該爆炸物。當晚8時許,李某珂回到位於天河區歷德雅舍的住所,拆封郵件時當場發生爆炸,經鑑定構成重傷並有多項殘疾。

庭審現場

庭審概述

2012年11月21日,郵包炸彈傷人案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鄭銘東因不滿李某插足自己與女友感情而郵去自製炸彈企圖報復,造成李某耳眼嚴重受傷,檢察院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是犯罪未遂,可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對整個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不服故意殺人的罪名指控。
2013年5月31日下午,廣州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認為鄭銘東只是想報復李某珂,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盛幾牛其有積極追求李某珂死亡結果發生的主觀故意,現發生致人重傷的結果,宜以結果定性,故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開庭審理

十年恩愛不敵一夜之情
11月18日,提到這個日子,鄭銘東情緒變激動。據稱,這是他第一次與李某認識的日子,也是與女友阿芬(化名)分手的日子,距今正好一年整。
當日,鄭銘東剛值完夜班,回到家約早上八點,看到門外停著一輛寶馬車,拿著鑰匙開不進,等了很久阿芬才開門。進屋後,裡面有個穿著睡衣的男子,自稱是這個屋子的主人,並驅趕自己出門。
據鄭銘東稱,阿芬曾經是自己的學生,2000年在投資汽車教育中,兩人認識並交往,十多年來兩人一同為事業打拚,故而遲遲未婚。奔頸灶充
鄭銘東說,當日三人爭吵之後,也罵了阿芬過重的話,想到既然找到個更有錢的男友就祝福她吧。第二天回想心有不甘,心想十多年的感情,不能因為一點點不軌就放棄。於是向阿芬請求諒解自己說了過分的話,但此時阿芬堅決不回頭了。
此後,鄭銘東發現李某是某培訓公司講師,已有家室,還有子女,多次勸解阿芬同李某分手。不過阿芬告訴鄭銘東稱那是李某同別人私生的。阿芬在與李某一舉精槳套次出差中,稀里糊塗兩人發生關係,後來繼續發展。
在鄭銘東看來,李某這樣“家裡紅旗探府備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行為嚴重欺騙了女友的感情。
不僅如此,在12月6日,鄭銘東稱阿芬開車前來勸解自己離開廣州,說自己生命或者有危險。搶了自己的女友,還威脅自己,鄭銘東稱李某比“西門慶更厲害”。
春節後,鄭銘東想到電視上曾有人將病毒抹在那個信紙單上寄到對方,就想到用郵寄的方式報復。
被告稱花錢從車管所買情敵資料
之所以選擇爆炸方式,鄭銘東稱:“李某的個頭比我大,如果約出來赤身肉搏戀嬸訂的話,我打不過他,我也知道不是他的對手。”
法庭上,鄭銘東詳細交代整個作案過程。他說,在18日晚記下了李某的車牌號,後又花了兩百塊錢從車管所買到了李某的資料。有了郵寄地址後,鄭銘東開始著手製作一個小炸彈,只要一打開包裹就會發生爆炸。
公訴人問及為何如此,鄭銘民背蜜東稱本意想讓他忍受皮開肉綻,感受下十指連心之痛。因為正是這雙魔手,讓自己和女友分離。
製作好炸彈,鄭銘東將它嚴嚴實實包好,放在A4大的信封里,在單子上將寄出人標為“寶馬4s店”,鄭銘東稱“因為我在汽車4s店工作過,知道4s店不定期會給車主送些小禮物。”
來到在上下班車附近的快遞公司,鄭銘東告訴郵遞員,裡面是香水,郵遞員拿起了搖了搖,便放在車後簍中。當天8點,香水郵包寄到了李某手中,發生了爆炸。
被告:承認造炸彈傷人不認故意殺人罪
法庭上,公訴人問,鄭銘東是否試驗過爆炸威力,鄭銘東表示未曾試過,全憑經驗來判斷。
當時購買的100顆筷子粗的鞭炮只用了30顆,加起來的火藥量是三個寶特瓶蓋子多一點,大概10毫升左右。目的只是為了嚇唬對方,威懾對方。
鄭銘東稱自己設計的包裹受擠壓時,一般情況不會爆炸,啟動開關僅能在打開盒蓋之時觸動。
昨日庭審中,辯護律師稱,鄭銘東對李某尚不存在殺人動機,且在製作炸彈過程可見並非欲致對方於死地,不應定為故意殺人罪。且鄭銘東被抓之前並未逃逸,被抓之後也如實供述,存在從輕處理情節。
傷者: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10萬
昨日庭審中,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郵寄該炸彈的快遞公司也被列為被告。李某請法院求判定賠償醫療費、繼續治療費總計人民幣510萬。
對此巨額索賠,辯護律師認為數額存在不合理之處,在李某提交的證據里,存在多處虛假髮票的嫌疑。
同時,辯護律師還對原告主體和相應訴訟請求提出質疑。辯護律師稱,此前供詞中存在以妻子身份自居的周某要求賠償誤工費等不合理。因為李某的婚姻證明顯示李某的妻子名字並非周某,而是另有他人。
庭上,鄭銘某表示願意盡最大能力賠償。但是對其傷殘鑑定表示懷疑,因為鄭銘東推理,一個視力嚴重受損的人是無法在簽名落款處及日期格子中填寫得如此完美。

一審宣判

鄭銘東落網後,被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2013年5月31日下午,廣州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認為鄭銘東只是想報復李某珂,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有積極追求李某珂死亡結果發生的主觀故意,現發生致人重傷的結果,宜以結果定性,故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廣州中院還判決鄭銘東需與涉事快遞公司共同承擔114萬餘元的賠償責任,其中鄭銘東承擔70%約80萬元,涉事快遞公司應承擔30%的賠償責任約34萬餘元。

不服判決

宣判後,鄭銘東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要抗訴。他認為李某珂對此案的發生也存在過錯,稱李某珂不僅“撬走”其女友,被撞破後還一度到他家進行威脅,要他三個月內離開廣州。後又派人到其上班的公司,拍攝他的照片“探底”。鄭銘東稱他曾報警求助,但被警方以未發生實質威脅為由未予受理。
“他在暗,我在明。我現在甚至覺得僥倖,如果不是當初對他實施了傷害,說不定今天缺胳膊少腿的就是我。”鄭銘東總結。當李某珂的代理律師表達傷者在事故中嚴重受創,“雙目失明、雙耳失聰”,並以此認為114萬餘元的賠償過低時,鄭銘東搶過話頭,“有因才有果,他現在落得這樣,是罪有應得”。
不僅如此,在12月6日,鄭銘東稱阿芬開車前來勸解自己離開廣州,說自己生命或者有危險。搶了自己的女友,還威脅自己,鄭銘東稱李某比“西門慶更厲害”。
春節後,鄭銘東想到電視上曾有人將病毒抹在那個信紙單上寄到對方,就想到用郵寄的方式報復。
被告稱花錢從車管所買情敵資料
之所以選擇爆炸方式,鄭銘東稱:“李某的個頭比我大,如果約出來赤身肉搏的話,我打不過他,我也知道不是他的對手。”
法庭上,鄭銘東詳細交代整個作案過程。他說,在18日晚記下了李某的車牌號,後又花了兩百塊錢從車管所買到了李某的資料。有了郵寄地址後,鄭銘東開始著手製作一個小炸彈,只要一打開包裹就會發生爆炸。
公訴人問及為何如此,鄭銘東稱本意想讓他忍受皮開肉綻,感受下十指連心之痛。因為正是這雙魔手,讓自己和女友分離。
製作好炸彈,鄭銘東將它嚴嚴實實包好,放在A4大的信封里,在單子上將寄出人標為“寶馬4s店”,鄭銘東稱“因為我在汽車4s店工作過,知道4s店不定期會給車主送些小禮物。”
來到在上下班車附近的快遞公司,鄭銘東告訴郵遞員,裡面是香水,郵遞員拿起了搖了搖,便放在車後簍中。當天8點,香水郵包寄到了李某手中,發生了爆炸。
被告:承認造炸彈傷人不認故意殺人罪
法庭上,公訴人問,鄭銘東是否試驗過爆炸威力,鄭銘東表示未曾試過,全憑經驗來判斷。
當時購買的100顆筷子粗的鞭炮只用了30顆,加起來的火藥量是三個寶特瓶蓋子多一點,大概10毫升左右。目的只是為了嚇唬對方,威懾對方。
鄭銘東稱自己設計的包裹受擠壓時,一般情況不會爆炸,啟動開關僅能在打開盒蓋之時觸動。
昨日庭審中,辯護律師稱,鄭銘東對李某尚不存在殺人動機,且在製作炸彈過程可見並非欲致對方於死地,不應定為故意殺人罪。且鄭銘東被抓之前並未逃逸,被抓之後也如實供述,存在從輕處理情節。
傷者: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10萬
昨日庭審中,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郵寄該炸彈的快遞公司也被列為被告。李某請法院求判定賠償醫療費、繼續治療費總計人民幣510萬。
對此巨額索賠,辯護律師認為數額存在不合理之處,在李某提交的證據里,存在多處虛假髮票的嫌疑。
同時,辯護律師還對原告主體和相應訴訟請求提出質疑。辯護律師稱,此前供詞中存在以妻子身份自居的周某要求賠償誤工費等不合理。因為李某的婚姻證明顯示李某的妻子名字並非周某,而是另有他人。
庭上,鄭銘某表示願意盡最大能力賠償。但是對其傷殘鑑定表示懷疑,因為鄭銘東推理,一個視力嚴重受損的人是無法在簽名落款處及日期格子中填寫得如此完美。

一審宣判

鄭銘東落網後,被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2013年5月31日下午,廣州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認為鄭銘東只是想報復李某珂,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有積極追求李某珂死亡結果發生的主觀故意,現發生致人重傷的結果,宜以結果定性,故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廣州中院還判決鄭銘東需與涉事快遞公司共同承擔114萬餘元的賠償責任,其中鄭銘東承擔70%約80萬元,涉事快遞公司應承擔30%的賠償責任約34萬餘元。

不服判決

宣判後,鄭銘東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要抗訴。他認為李某珂對此案的發生也存在過錯,稱李某珂不僅“撬走”其女友,被撞破後還一度到他家進行威脅,要他三個月內離開廣州。後又派人到其上班的公司,拍攝他的照片“探底”。鄭銘東稱他曾報警求助,但被警方以未發生實質威脅為由未予受理。
“他在暗,我在明。我現在甚至覺得僥倖,如果不是當初對他實施了傷害,說不定今天缺胳膊少腿的就是我。”鄭銘東總結。當李某珂的代理律師表達傷者在事故中嚴重受創,“雙目失明、雙耳失聰”,並以此認為114萬餘元的賠償過低時,鄭銘東搶過話頭,“有因才有果,他現在落得這樣,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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