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鄭衛之音”概念的界定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是指一切非官方的民間音樂,即與正統雅樂相對應的民間俗樂。而狹義主要是指春秋時期在各個諸侯國興起的以鄭國、衛國地區(今河南省新鄭、滑縣一帶)代表的民間音樂。
“鄭衛之音”,即鄭、衛兩國(個河南中部與東部)的民間音樂。這一地區早期是商民族聚居區。武王伐紂滅商後,將其一分為二,分別建立諸侯國,以監視殷商遺民,防其作亂。但武王死後,管叔、蔡叔和武庚勾結叛亂,周公旦率軍鎮壓,並將該地分封於康叔(武王之弟)永久監管。因此,可以說“鄭衛之音”,實際上就是保留了商民族音樂傳統的“前朝遺聲”。由於它表達感情的奔放、熱烈和大膽,也內含著某種團聚意識,因而使獨尊“雅樂”的周王室及其維護者常常加以排斥和否定。
鄭、衛兩國保存了豐富的民間音樂。《詩經·國風》凡160篇,鄭風、衛風合為31篇,約占五分之一。各國“風”詩,多是短小歌謠,“鄭風”、“衛風”中卻有一些大段的分節歌,可以想見其音樂結構的繁複變化。在一些反映民俗生活的詩篇中,常有對男女互贈禮物(《詩經·鄭風·溱侑》)、互訴衷腸的愛情場面的描寫,隱隱透露出一股浪漫氣息,產生了很強的藝術感染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衛之音
- 外文名: decadent music;the music of the states of Zheng and Wei
- 廣義:指一切非官方的民間音樂
- 狹義:主要是指春秋時期的民間音樂
- 遭批判之原因:內容涉及男女之情和反抗之情等
簡介
批判原因
2、表演上違背雅樂的道德準則。子夏說:“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奸聲以淫,溺而不止,及優侏儒,猱雜子女,不知父子。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也。”由此可見“鄭衛之音”的音樂形態較之前而言多有繁聲促節,多有哀思之音,音調高亢激越,表演男女錯雜,因此“鄭衛之音”違背了西周禮樂制度尊卑之別,違背了儒家思想的“中庸”之道和孔子“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音樂美學思想,因此被孔子認為是過分放縱的音樂,是與和平中正之聲相對立的不合乎禮的音樂,進而提出“惡紫之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流行原因
贊同“鄭衛之音”的代表人馮潔軒先生表示,以“鄭衛之音”為首的新樂取代西周雅樂,從音樂發展的規律來講,是一種歷史的必然,因為新樂比較重視音樂的藝術性,並在實踐上重新提出了音樂的另一個社會職能,即其美的、娛樂性的一面,相對於僵死的雅樂,“鄭衛之音”更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和人民情感的需求,因此能在統治階級極力批判的同時迅速流行。鄭衛之音的出現對於中國音樂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它打破了雅樂一統天下的局面,使民間音樂在中國音樂的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它強調了音樂的娛樂功能,使音樂成為抒發人們情感的藝術行為,從現實生活中提取音樂元素,最大程度地滿足了人民的精神生活需要,因此在統治階級的批判中能迅速地成長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