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簡介
2012年12月11日上午10時30分,鄭海龍被法警押著走進法庭。他身高約1米7,長得頗為壯實。在回答公訴人和法官的問題時,鄭海龍聲音洪亮。對檢方的指控,鄭海龍承認屬實,並表示認罪。
檢方指控稱,鄭海龍於2012年7月13日12時許,在房山區竇店鎮望楚村其家中,因瑣事與其父親鄭某(男,歿年48歲)發生衝突,其間鄭海龍持鐵錘擊打鄭某頭部、背部多次,致鄭某顱腦損傷死亡。鄭海龍作案後,於當日自動投案
案件介紹
鄭海龍2012年27歲,國中文化,房山區人,是一家工廠的臨時工。鄭海龍的父親鄭某今年48歲,無業。用鄭海龍的話來說,鄭某全身都有毛病,以前做過開顱手術,還是殘疾人,左腿從大腿根部往下都被截肢了。
在法庭上,鄭海龍介紹了案發經過。他說:“今年7月12日夜裡11點多的時候,我正在東屋睡覺,聽見父親又在罵我母親,還說這個家要不要都兩可,我聽見後心裡特難受。他以前也經常這樣,我當時自殺的心都有了,但是我根本管不了他。他一直罵到凌晨兩點多,我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6點多我起床後,聽見父親還在罵,我也沒管他,騎著腳踏車就去廠里上班了。到了中午11點半我回到家後,父母和弟弟都在家,飯已經做好了,我們正準備吃飯,父親又開始罵我媽,我就讓我媽和弟弟先出去,我和父親聊聊。”
“當時感覺我父親是死了,心裡很害怕。我不怕自己以後怎么辦,是怕我母親以後沒人照顧。”鄭海龍說,案發後,他打110報警,對警察說他把父親殺死了。
家屬作證
鄭海龍的母親張某作證說,案發前一天晚上,丈夫鄭某出去玩牌,回來後就脾氣不好,又開始罵她。
“自從結婚以來,我丈夫就經常罵我,兩個孩子出生後,他又打罵孩子。孩子長大以後,他不怎么打罵孩子了,卻又開始罵我。但是,自從他生病被截肢後,他覺得兩個孩子對他不好,就又開始罵孩子了。”張某如此說。
而鄭海龍的弟弟則作證說,案發之時,因為父親鄭某亂罵人,鄭海龍和鄭某在家裡吵起來了。他在門外看到鄭海龍騎在鄭某身上,還聽見鄭某說:“今天你不弄死我,我就弄死你。”鄭海龍的弟弟說,他覺得只有讓父親徹底服軟,才會沒事,否則以父親的脾氣,指不定會出什麼事。但是,他並沒有看見鄭海龍拿錘子砸父親,否則他會衝進去阻攔。
案件判決
市檢一分院檢察官周莉寧擔任了此案的公訴人。周莉寧介紹說,根據相關證據,鄭海龍在案發後打電話報警,主動向警方投案。到案後,鄭海龍能如實供述案發經過,且供述一直很穩定,沒有翻供的情況。綜合考慮全案,她建議法院對鄭海龍從輕判處。
“自首、認罪態度好都是法定的情節,可以對鄭海龍減輕或從輕處罰。而大家所關注的父子之間長期的積怨等家庭矛盾問題,只能建議法官在量刑時酌情考慮。”周莉寧說,至於具體的量刑建議,還要結合鄭海龍在今天庭審中的供述及認罪、悔罪態度,作出及時調整,在發表量刑建議時再決定。
截至2012年12月11日下午五點左右,庭審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