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冬,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在
新疆某部隊服役。197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5月,退伍回村。同年7月,被招聘為
繁峙縣財稅補貼幹部。1983年,轉為國家正式幹部。1984年,調到鄉鎮工作,先後在
光裕堡鄉、義興寨鄉任
武裝部長。1991年,調到繁峙縣
公安局工作,先後在砂河、義興寨、金山鋪派出所任副所長。看守所任指導員。在做財稅工作期間,參加區、縣財貿系統技術大比武,曾獲得第3名和第1名的好成績。1981年,因稅收任務完成的特別突出,曾被評為區、縣“先進工作者”、“山西省的勞動模範”,並於1982年2月出席了山西省
勞動模範代表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