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功第二次北伐之役,清順治十四年(南明永曆十一年,1657),鄭成功為策應西南明軍的作戰,牽制清軍,決定進行第二次北伐。先派張英、萬禮率水師攻占溫州,繼以一部兵力防守金門、廈門;自率主力北上,先後攻占興化、黃岩、台州(今浙江臨海)、天台、太平、海門衛(今臨海海門鎮)等處。但此時清軍已襲取閩安(今福建閩侯東)。鄭成功慮廈門有失,遂停止此次北伐,還師至廈門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