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是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按照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的統一部署,負責區域內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現任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黨組書記、局長:蔣國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
  • 現任領導:蔣國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環境污染防治、輻射環境安全、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審批或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屬地生態環境執法監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配合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工作;負責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信息共享、能力建設,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健全格線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等工作;完成市局和派駐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承擔機關辦公室、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宣傳教育等工作。承擔本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對接市局辦公室、財務處。
2、綜合業務科(督察整改科)。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工作;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制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對接市局綜合處、整改處。
3、組織人事科。負責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黨的建設、紀檢監察、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對接市局人事處、機關黨委。
4、法制信訪管理科。負責生態環境法制、環保信用評價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核與輻射等環境監管管理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平安建設以及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對接市局法規處、固化處、輻射處、信訪處。
5、生態環評科。負責轄區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環境影響評價(行政審批)、排污許可工作。對接市局土處、生態處、環評處。
6、污染防治科(應對氣候變化科)。負責大氣、水、移動源污染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參與重大活動、重點時期空氣品質保障督查;承擔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落實。負責環境應急工作。對接市局大氣處、水處、移動源處、應急處(中心)。
7、科技信息監測科。負責科技標準、環境監測、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清潔生產等工作;負責“智慧環保”等信息化平台、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生態環境監測有關工作。對接市局科標處、信息化處、監測處。

現任領導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管城分局黨組書記、局長:蔣國良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