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官順

鄭官順,綽號老五瓜,"南山殿幫"頭目,是浙江台州涉黑犯罪團伙。

2018年12月19日,鄭官順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十餘項罪名被玉環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官順
  • 別名:老五瓜
  • 身份:"南山殿幫"頭目
犯罪經歷,重新調查,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2012年。包某經他人介紹,與台州有名的“黑老大”鄭官順(綽號“老五瓜”,2018年12月19日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十餘項罪名被玉環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相識,併合股參與工程項目投標。當年4月至11月間,鄭官順曾先後以現金和匯款方式將資金投給包某。但沒過多久,雙方就產生了矛盾,鄭官順要求包某歸還他的資金及利息,但包某當時已經沒錢可以歸還。
多次催討無果後,律師項某(因開設賭場罪被判刑)給鄭官順出了個主意。項某說,以包某目前的經濟狀況,再怎么脅迫他也還不了這筆債務,但他的女友鄭某家庭經濟條件優越,其父親為某上市公司高管,如果能讓鄭某出具一張借條,那么就能要回這筆資金。
這個主意讓鄭官順眼前一亮,於2013年1月30日指使司機阿兵等人將包某強行拉至台州某垃圾填埋場,以暴力、恐嚇等手段逼迫包某給鄭某打電話。
“你幫我打一張550萬元的借條給‘五叔’(即鄭官順)。”包某的聲音很輕,甚至還有些顫抖。接到電話的鄭某意識到男友當時身處險境,她對這個“五叔”早有耳聞,聽說他是當地出了名的黑社會,做事心狠手辣。
為保包某平安,鄭某不得不依照鄭官順的意思出具了一份借條:今借到鄭官順550萬元,於2013年2月8日前歸還。
法院判決,與男友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因債務過於巨大,包某、鄭某沒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還錢,鄭官順又多次指使人到鄭某的父母家中,採用恐嚇、暴力的手段威脅鄭某的父母承擔還款責任。同時,鄭官順又找到項某,準備憑藉條起訴至法院,但項某看了借條後說:“借條上只有鄭某一個人的簽字,可能無法讓法官採信,建議讓包某也在借條上籤字,讓鄭某成為共同債務人。”
於是在2013年7月1日,鄭官順又指使人再次綁架包某,逼迫他在鄭某出具的借條以及鄭官順出具的結算確認書上籤名。
此後,鄭官順將包某和鄭某一併告上法庭,而鄭某提出被脅迫出具借條的抗辯又缺乏證據,2013年11月7日,台州市椒江區法院因此判令鄭某與包某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鄭某不服判決,準備提起抗訴。然而,一個弱女子又如何跟一個黑社會老大抗爭呢?感覺希望渺茫的鄭某在抗訴期間跟家人商量後決定妥協,與鄭官順達成和解協定,申請撤回抗訴,並由鄭某父親變賣自己的公司股份,償還了鄭官順430萬元。

重新調查

2018年,以鄭官順為首的涉黑團伙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落入法網。玉環市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鄭官順涉黑案過程中,鄭官順的司機阿兵提到在2013年時曾兩次強行綁架包某、逼迫鄭某寫借條的事。
這當中是否存在虛假訴訟?該院民行部門檢察官獲悉這一信息後,敏銳地察覺到其中的問題,緊緊抓住這一線索,希望從中能發現新的證據。
檢察官立即調取案件卷宗,在數十卷的訴訟卷中,找到了鄭官順、阿兵以及包某的筆錄,其中均提到兩次非法拘禁包某、簽下550萬元借條的事實。為了進一步固定證據,檢察官又找到鄭某的父母了解情況,鄭某父母害怕鄭官順黑惡勢力打擊報復,不敢多說,但在得知鄭官順團伙已被摧毀之後,就如實告知檢察官當時的經過。作為該案重要當事人的鄭某因此事造成嚴重身心傷害,在與包某分手後已遠赴他鄉。辦案檢察官於是通過電話向鄭某做筆錄,並請她提交書面材料。
經過一系列工作,玉環市檢察院依法認定鄭官順脅迫鄭某寫下的借條無效,鄭某不應該承擔這筆債務。新證據足以推翻之前椒江區法院的民事判決。
2019年9月4日,該院向台州市檢察院提請抗訴。同年10月18日,台州市檢察院向台州市中級法院發出《民事抗訴書》。2018年6月28日,法院經再審後,撤銷椒江區法院的原判決,改由包某一人償還借款550萬元,並賠償利息損失。

依法判決

2018年12月19日,鄭官順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11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71.2萬元,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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