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考取基層特考乙等(相當現在的地方特考三等)土地行政人員行政組(相當現在的地政職系地政科)而展開公務人員生涯,歷任
屏東縣政府社會科科長、屏東縣政府計畫室主任、屏東縣政府民政局局長、“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巡迴小組執行秘書、
台灣省政府公管組副組長、台灣省政府經建組副組長、台灣省政府文教組組長、台灣省政府秘書長,2006年1月25日至2007年12月7日期間,
台灣省政府主席懸缺,“
行政院”授權台灣省政府秘書長代行。
他在1995年9月得到台灣省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榮譽章,1998年獲選屏東縣政府績優公務人員,2000年獲選台灣省政府模範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