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偉東(龍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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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偉東,男,漢族,1976年4月出生,廣東龍川人,大學學歷,1996年9月參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8月,龍川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被告人鄭偉東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偉東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龍川
  • 出生日期:1976年4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2008年1月,任龍川縣規劃建設局建築材料中心試驗站站長;
2012年1月,任龍川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2015年9月,任龍川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3月,任龍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務任免

2021年4月,被免去龍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職務。
2021年5月,被免去龍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5月19日,龍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鄭偉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龍川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7月,經龍川縣委批准,龍川縣紀委監委對龍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鄭偉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偉東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紅包禮金、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務之便,在辦理工程項目規劃報建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偉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鄭偉東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提起公訴

2021年8月,龍川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被告人鄭偉東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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