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清宣統三年(1911年)4月27日,曾作為敢死隊參加廣州黃花崗起義,赴日本留學回國後在中山大學經濟系執教。1928年參與陳銘樞主編的《海南島志》編纂工作,具體負責經濟部分,隨同中山大學幾位教授一起來瓊考察,併到過西沙群島。書稿完成後,1933年辭職去東南亞勸說華僑回瓊崖合資開發實業。邀荷屬爪哇(即印度尼西亞)、英屬馬來亞(今新加坡、馬來西亞)華僑集資,共收資本金國幣15萬元,以建設農村,振興實業,扶植移民墾荒為宗旨, 1934年註冊瓊崖實業銀行,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是瓊崖組建僑資實業銀行的先驅者。5月,正式開業,行址在海口得勝沙路28號。放款及投資給儋縣的歸國僑民和農民購置地產,種植橡膠、油桐以及開礦場,該行業務很活躍。日本軍隊入侵瓊崖後停業。拒絕日本軍隊聘任為偽瓊山縣長、偽瓊崖政府建設廳長等職,攜家避難於湛江、廣州、香港等地。日本投降後,重返瓊崖經營實業,因玉沙村土豪劣紳妒忌,勾結國民黨當局以“通共”之罪名,將其抓捕入獄。出獄後重操舊業,並按同獄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嚴堅的函告,主動同中共府海特別區委員會聯繫。1948年參加府海地區民主協會,擔任“反美蔣同盟小組”組長,多次召集成員向中共府海特別區委員會匯報情況。幫助和鼓勵大英山炮台台長加入“反美蔣同盟小組”。為解放軍購買大量武器彈藥,並表示願意變賣133公頃土地,從經濟上支持中共黨的活動。1950年春節前,國民黨特務告密在家中被捕。同年3月,在海口市紅坎坡被殺害。1979年廣東省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