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毅昌

鄧毅昌

 鄧毅昌,男,漢族,1974年7月出生,廣西博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廣西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21年,因鄧毅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鄧毅昌開除黨籍處分,由北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毅昌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西博白
  • 出生日期:1974年7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2.05—2007.03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2007.03—2008.09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
2008.09—-2009.02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副處級檢察員、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2009.02—2011.07 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1.07—2011.09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2011.09—2016.04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6.04—2016.06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
2016.06—2018.01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正處長級)、副檢察長;
2018.01—2021.12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正處長級)、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9月,據北海市紀委監委訊息:北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長級)、黨組成員、三級高級檢察官鄧毅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北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經查,鄧毅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顧廉恥,表里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用於賬外開支;罔顧黨紀國法,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知法違法,執法犯法,靠案吃案,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鄧毅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北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北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鄧毅昌開除黨籍處分,由北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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