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朝奎,男,漢族,1972年11月生,四川安岳人,199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9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林芝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高級警長。
2020年7月,經西藏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鄧朝奎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朝奎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安岳
- 出生日期:1972年11月
工作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工作履歷
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西藏農牧學院組織部辦事員;
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西藏農牧學院保衛科副科長;
1999年12月至2000年11月,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公安處副科級幹部;
2000年11月至2001年7月,任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公安處防爆支隊副主任科員;
2001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公安處防爆支隊副政委;
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主任科員;
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宣傳教育科主任科員;
2006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禁毒總隊禁毒支隊支隊長;
2007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禁毒總隊副調研員;
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處長;
2015年8月至2018年9月,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
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高級警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1月,據西藏紀檢監察網訊息,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調研員鄧朝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7月,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林芝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一級高級警長鄧朝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鄧朝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權力觀扭曲,工作上徇私枉法,生活中大搞特權;指使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規出入營利性娛樂場所;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分子沆瀣一氣,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鄧朝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鄧朝奎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