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規草案,推進科教興鄧戰略的實施,指導全市科技興鄉鎮辦工作。 (2)研究全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3)研究制訂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和計畫,統籌協調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組織、協調社會發展科技和可持續發展的研究,抓好21世紀議程項目的規劃、
管理和
實施。 (4)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推動建設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體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5)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統一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專項經費、科普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6)負責組織制訂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新產品試製計畫、成果推廣計畫、軟科學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並協調、組織、指導實施。
(7)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高新技術重點產品認定工作;促進高新技術出口及相關政策措施的制定。
(8)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科研基礎設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建設的規劃和計畫。
(9)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政策,參與組織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落實知識分子政策。
(10)協調指導我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組織技術力量對我市引進技術和設備進行技術論證,做好技術出口項目的審查,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