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州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1、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2、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3、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4、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辦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5、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6、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辦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7、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8、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機要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9、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10、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1、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12、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13、負責全市外事僑務工作。
14、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規劃、指導和培訓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把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的行政複議工作。
15、負責對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的分解、監控、反饋,對全市政府系統責任目標工作的制定、分解、下達、監控和考評工作。
16、負責事務局機關行政事務、文秘、機要、檔案、財務、節能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接待、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綜合性會議組織、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老幹部管理服務、安全保衛和車輛管理等工作;監管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組織實施普法教育;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17、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市直統建項目基本建設資金、房地產資金和車輛購置資金;指導市直機關政府集中採購的實施;管理局機關財務,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工作,並定期審計。
18、按規定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地產管理,擬訂規章制度並貫徹落實;負責有關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出租、出借、產權糾紛調處,按規定承擔有關房地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對房地產處置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市直機關統建項目建設;指導市直單位物業管理工作。
19、組織制定市直機關基本建設監督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基本建設監督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機關基本建設項目規劃的初審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統建房屋的規劃、設計、報批、招投標和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20、負責市直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21、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計畫、配備,更新並按規定處置;組織制訂車輛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管理車輛檔案;指導市直機關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22、負責市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售房款和維修基金。
23、負責制定市直機關後勤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直機關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指導和協調市直機關統籌規劃、政策協調;指導和協調市直機關綠化、愛國衛生、環境綜合整治等社會事務工作。
24、負責原政府招待所原有人員的管理服務和穩定工作。
25、負責公務用車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市四大班子領導及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陪同上級檢查、跨區域出差、下鄉等公務出行需要的;負責參與公車改革未保留應急公務用車的市直機關單位正職一把手陪同上級檢查、跨區域應急出差等公務出行需要的;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召開的大型會議或重大活動用車需求的;負責對已配備應急公務車輛的市直單位重大活動用車需求的。
25、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