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南村鄉舊居位於樂安縣南村鄉,該舊居為清代的古建築,面闊12米,進深15米,通高6.5米,青石磚木結構。
鄧小平南村鄉舊居位於樂安縣南村鄉。1933年5月,鄧小平被“左”傾錯誤路線執行者王明指責為江西羅明路線的主要代表,被撤銷省委宣傳部長職務後,下放到樂安南村鄉任區委巡視員,並居住在港下屋近三個月之久。該舊居為清代的古建築,面闊12米,進深15米,通高6.5米,青石磚木結構,硬山二坡頂。1980年公布為樂安縣文物保護單位。
鄧小平南村鄉舊居位於樂安縣南村鄉,該舊居為清代的古建築,面闊12米,進深15米,通高6.5米,青石磚木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