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城南街道東湖社區原黨總支書記鄒雲男違規公款吃喝問題。鄒雲男擔任社區黨總支書記期間,城南街道東湖社區有部分幹部以辦理社務為名,多次在“農家樂”用集體資金相互吃請,兩年支出餐費29.95萬元。鄒雲男對管轄範圍內發生的違規公款吃喝問題未予制止,還多次參與違規公款吃喝。2017年5月,鄒雲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黨總支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