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鄒文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5月23日
- 性別:男
獲獎情況,主要事跡,
獲獎情況
2011年評為全市政法系統人民滿意政法幹警。
主要事跡
鄒文同志在法院工作20餘年,先後在石牛法庭、鎖石法庭、永豐法庭、執行局工作,2009年7月至青樹法庭工作。無論在哪個庭室工作,所在庭室均獲年度先進單位。2011年6月,青樹法庭被評為全縣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及全省法院系統黨建工作先進單位;所審理的案件無一錯案,無一上訪,是大家公認的審判能手和調解高手。主要表現在:
一、勤奮敬業、任勞任怨,自覺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鄒文同志在敬業勤奮中增長才幹,在平凡的崗位上閃耀出奉獻的光輝。辦案認真負責,工作積極,經常加班加點。所經辦案件達2000餘件,所有的案件均在法律規定的審限內審結,無一件超審限,無一發回重審。注重審判實踐經驗的積累,庭審水平較高,能有效地指揮庭審活動;重視法律裁判文書的製作,力求論證詳細,說理充分。
二、注重調解,司法為民。鄒文同志在審判中,注重調解工作,確保案結事了。在當事人權利能夠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採用附條件調解、當場給付、委託調解、協助調解等多種靈活的調解方法,使較多的民事糾紛得以妥善解決,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在青樹法庭負責期間,所開創的第五本案件登記冊做法,既訴前調解制度被市院和省院關注並推廣。2011年6月青樹法庭被評為全縣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及全省法院系統黨建工作先進單位。
三、公正廉潔、秉公辦案。公正辦案,廉潔是根本。鄒文同志在工作中,嚴格執行政法幹警“六個嚴禁”,始終拒說情,拒吃請,拒收當事人的一切財物,堅持做到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秉公執法,維護法律的尊嚴。在友情、親情與法律之間,執著堅定的是一個人民法官的職業道德,忠誠維護法律的神聖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