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志軒,男,漢族,1969年8月出生,廣東五華人,在職大學學歷,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6月,鄒志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梅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8月,鄒志軒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鄒志軒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五華
- 出生日期:1969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6.09--1989.07 廣東煤炭工業學校通風與安全專業中專畢業
1989.07--1989.09 待分配
1989.09--1991.06 廣東省五華縣梅林鎮國土所所長
1991.06--1999.01 廣東省五華縣委機要局科員(其間:1992.09--1995.06 中山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大專班學習;1996.08--1999.01 掛任五華縣橋江鎮政府負責人)
1999.01--2001.06 廣東省五華縣橋江鎮政府掛職副鎮長(1999.04當選副鎮長)
2001.06--2002.04 廣東省五華縣錫坑鎮黨委副書記
2002.04--2004.03 廣東省五華縣錫坑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其間:2000.09--2002.12 廣東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4.03--2004.11 廣東省五華縣大田鎮黨委副書記、政府主要負責人(2004.04當選鎮長)
2004.11--2005.12 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
2005.12--2006.08 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調研室主任
2006.08--2006.09 廣東省五華縣華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人選
2006.09--2010.03 廣東省五華縣華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0.03--2013.04 廣東省五華縣華城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人選(2010.04當選人大主席)
2013.04--2019.06 廣東省五華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黨組書記、縣交通系統黨工委書記(其間:2016.02晉升副處級)
2019.06--2019.12 廣東省五華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黨組書記、縣交通系統黨工委書記,五華縣交通運輸局四級調研員
2019.12--2020.01 政協五華縣委員會副主席人選,五華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交通系統黨工委書記
2020.01--2020.04 政協五華縣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席人選,五華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交通系統黨工委書記
2020.04--2020.06 政協五華縣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席人選,五華縣交通運輸局局長、交通系統黨工委書記
2020.06--2020.07 政協五華縣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席,五華縣交通運輸局局長、交通系統黨工委書記
2020.07--2023.08 政協五華縣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席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6月,梅州市五華縣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鄒志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梅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紀委監委對梅州市五華縣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鄒志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鄒志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施工、撥款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鄒志軒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梅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鄒志軒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五華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撤銷其五華縣第十一屆政協委員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