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本年利潤結算是鄉鎮企業利潤分配的第五個層次,是指鄉鎮企業在年終對本年度所實現的利潤總額與所分配的利潤總額進行的平衡和清算。“本年利潤結算”是鄉鎮企業“利潤分配”科目下的一個二級科目,是用來反映企業所實現的利潤總額與所分配的利潤總額的平衡和清算情況的帳戶。年終時,要將“利潤”科目的餘額和“利潤分配”科目中的前四個二級科目的餘額都結轉到本科目中。
當企業盈利時,減(借)記“利潤”科目,減(貸)記本科目,減(貸)記“稅前利潤分配”、“上繳和減免所得稅”、“稅後利潤調整(借方餘額) ”、“稅後淨利潤分配”等二級科目,增 (借) 記本科目;“稅後利潤調整”科目若為借方餘額,則增(借)記“稅後利潤調整”科目,減(貸) 記本科目;若企業虧損,則作相反的記錄。年終本科目應無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