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鄉讞局外文名:Bureau of township brought解釋:機構名成立時間:光緒三十二年 機構名。清末地方的初級審判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 於各地陸續設定。光緒三十三年初,天津試辦審判廳,於城鄉地區分設鄉讞局四處,各設承審官一員、檢事官一員及書記官、承發吏、堂丁、司法警察等。光緒三十三年鄉讞局改為初級審判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