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小說。埃及陶菲格·哈基姆作(1937年)。以日記形式記述鄉村檢察官德蘇基12天的經歷。他接手一樁槍殺案,死者歐勒萬的妻妹莉茉涉嫌。16歲的莉茉美麗非凡,警察局長將她置於自己的“保護”之下,又以漂泊無所的罪名,拘留了知情老人。後有人寫匿名信,提供了新的線索,案情有了進展。此時新內閣上台,警察局長忙於爭權奪利,停止調查。後發現莉茉姑娘死於河中,而對死者歐勒萬的屍體作了解剖,竟找不到子彈。此案遂成懸案。小說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埃及的農村生活,揭露法務部門的黑暗以及當權者利用法律欺壓百姓、為非作歹的罪行。有中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