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官制度是太平天國政權創立的縣級以下地方基層組織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官制度
- 時代:太平天國政權
- 解釋:縣級以下地方基層組織制度
- 職責:平時管理民政,督其民在鄉事農等
主要內容是:按照太平軍的編制,把廣大居民組織起來,每五家設一伍長,五伍長設一兩司馬,四兩司馬設一卒長,五卒長設一旅帥,五旅帥設一師帥,五師帥設一軍帥,一軍共有1.25萬家。軍帥以下的各級官吏,一般由當地人民推舉,或由上級官員委派,他們被稱之為鄉官,此外還規定“寓兵與農”的鄉兵制度,即在軍帥的管轄區內每家出一名為伍卒,組成一軍。鄉官的職責是,平時管理民政,督其民在鄉事農,戰則應徵。這種鄉官制度是一種軍政合一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