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事委員會

鄉事委員會是香港新界鄉事諮詢性組織,合共有二十七個鄉事委員會,簡稱鄉委會,它們組成了新界鄉議局。鄉事委員會每兩年由村代表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並由執委會互選產生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二十七個鄉的鄉事會主席為新界各所屬行政區別區議會當然議員,主席和副主席為鄉議局當然執行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事委員會
  • 外文名:無
  • 措施:理民府制
  • 地區:新界
鄉事委員會
歷史
戰前港英政府在新界實行“理民府制”,設立理民府管理鄉郊事務。
其後理民府改稱為政務處,同時倡建“鄉事委員會”,授予職責促使同政務處保持聯繫,反映新界鄉民對政策的意見;
在鄉民與港府發生利益衝突時,代表鄉民向港府進行交涉。
委員會還負責調解村民和家庭糾紛,倡辦區內各項福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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