鄆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鄆城縣發展和改革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鄆城縣,屬於非盈利性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鄆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 地點:鄆城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職責: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政府工作
單位概況,主要職責,辦公室,

單位概況

地點:鄆城縣
屬性:政府部門
職責: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政府工作
鄆城縣發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縣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進行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縣及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協調涉及全縣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綜合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國家產業政策實施方案和意見,擬定縣內鼓勵和限制發展的產品和產業政策,負責各行業產業政策的綜合平衡;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
(四)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財政政策;協調擬定全縣綜合性政策並監督其實施;負責有價證券發行計畫編制和企業債券發行管理,組織申報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和可轉換債券的發行;監督國家價格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組織研究全縣性的重大價格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五)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按照有關規定和審批許可權,申報、安排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縣級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和安排縣基本建設基金;安排縣級財政投資的固定資產資金和投資計畫;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負責政府出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以及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申報、安排重大外資項目、國外貸款和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協調項目建設的有關問題。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縣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銜接平衡全縣農村經濟、工業、能源、交通、高新技術產業、服務業等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監督規劃的實施,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組織擬定全縣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提出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區域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和境內招商引資工作。
(九)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調控;做好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銜接;編制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計畫;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綜合平衡各類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總體布局,引導和調控市場;指導和監督重要物資的縣級訂貨,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協調工作。
(十)研究提出高科技術產業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綜合平衡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申報安排國家和省、市、縣高新技術產業重點項目,提出縣級高新技術產業資金的使用意見。
(十一)制定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編制土地和新能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十二)研究提出社會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三)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縣招投標的規章、綜合性政策和必須進行招投標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及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確定我縣發布招標有關事項的媒介;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與國防建設的關係,對國民經濟動員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計畫,指導和組織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全縣優質小麥生產基地建設;申報和管理黃河灘區建設項目;組織中央、省投資建設的農業項目材料、設備的統一採購和招標工作;研究制定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交易市場發展規劃;代管糧食工作;管理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及配額;負責糧食、棉花收購資格的審驗和申請發證工作。
(十六)研究擬定全縣服務業總體規劃,平衡銜接各行業規劃與政策;監督檢查國家、省、市服務業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組織擬定我縣服務業市場管理辦法;負責國家、省、市服務業發展基金及服務業項目的申報、審批工作。
(十七)研究制定全縣信息產業化規劃,指導、組織和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負責申報、審批信息化建設項目。
(十八)研究擬定全縣投融資、計畫、價格、投資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其他有關體制改革和有關政策的研究與協調。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秘、督查督辦、會議組織、電子政務、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機要通信、財務、資產管理、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活動的安排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協調。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黨組開展機關黨群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