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縣醫療保障局

鄄城縣醫療保障局

鄄城縣醫療保障局是鄄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陳王路東與運河街南交叉路口東,現任局長為范士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鄄城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陳王路東與運河街南交叉路口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定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訂全縣醫療保險費征繳和轉移接續、個人賬戶劃轉辦法並監督執行。
(三)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貫徹落實省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五)貫徹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六)貫徹落實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七)貫徹落實省市藥品、大型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八)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全縣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規劃財務股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負責對外合作交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黨的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二)基金監督管理股(掛待遇保障股牌子)。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貫徹落實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醫療救助,承辦中央、省、市和縣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三)醫藥服務管理股(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股牌子)。貫徹落實省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落實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現任領導

局長:范士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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