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縣監察局

鄄城縣監察局

鄄城縣監察局是鄄城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鄄城縣監察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鄄城縣監察局
  • 縣級:鄄城縣
  • 性質:政府機關
  • 機構職能: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機構名稱,主要職責,

機構名稱

鄄城縣監察局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認真抓好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履行黨章所賦予的紀律檢查工作職責,協助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履行行政監察法所規定的監察工作職責,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的決定,監察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政府及縣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調查縣委、縣政府機關各部門、各鄉鎮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涉及的違紀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政府及縣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有關規定和責任人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訂全縣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研究,擬定黨紀條規的政策規定,參與制定黨內法規。
(八)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章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九)會同縣直機關各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鄉鎮紀委領導班子人選;負責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直各部門除“縣管幹部”以外的紀檢組、監察室的領導幹部的職務任免,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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