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農牧業局

鄂爾多斯市農牧業局

鄂爾多斯市農牧業局是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農牧業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農牧業局
  • 局長:楊明
  • 隸屬: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
  • 性質:國家機關
工作職能,科室設定,領導班子,

工作職能

(一) 貫徹執行國家、 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並監督實施; 研究擬訂全市種植業、 畜牧業、 漁業等農牧業產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 發展規劃、 年度計畫、 並組織實施;參與制訂涉農涉牧的財稅、價格、 金融保險、 進出口等政策和辦法; 承擔新農村和現代農牧業建設的計畫、 組織和協調工作。
(二) 承擔完善農村牧區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牧區經濟體制改革、完善農村牧區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農牧業地方性政策、辦法,健全和促進農牧業行政執法體系;扶持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牧區經濟合作組織、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畜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牧區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三) 負責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查市內、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
(四) 負責組織落實促進畜牧業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和主要畜產品質量的升級;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畜牧業最佳化區域布局,指導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奶業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畜牧業生產預警監測及防災減災工作。
(五) 負責擬訂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 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畜產品加工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研究制訂農牧業產業基地建設、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
(六) 承擔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發布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負責審核農牧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 自治區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評價標準,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畜產品認證審查和監督管理。
(七) 組織、協調農牧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新設立飼料企業的初審和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負責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飼料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八) 負責農作物病蟲害和畜禽疫病的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動植物防疫檢疫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和監督全市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發布疫情、組織撲滅工作;負責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生物安全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九)承擔農牧業防災減災的責任, 負責監測、發布農牧業災情,組織種子、 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負責管理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工作,負責農牧業信息體系建設;承擔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運行工作,開展農牧業統計,發布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指導農牧業信息服務。
(十一) 負責制訂市農牧業科研、農牧業技術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牧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牧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按分工組織實施農牧業重大專項科研,組織實施農牧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牧業科技成果的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牧業先進技術,開展農牧業貿易促進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牧業新品種保護和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 組織指導農牧業教育和農牧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參與實施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訓工程,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村牧區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的相關管理工作。
(十三)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農村牧區人口轉移的政策、 法規, 研究制訂全市農村牧區人口轉移的有關方針、 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 轉移工作的協調、監督和管理,指導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前的培訓和勞動力供求信息的採集、發布和其它服務工作。
(十四) 指導農牧業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宜牧灘涂、宜農宜牧濕地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十五) 負責實施農牧業生態建設規劃、草原生態保護和建設規劃,指導草原保護、建設和合理利用工作,負責全市禁、休、 輪牧督查工作,指導農村牧區可再生能源綜合開 發與利用; 指導農牧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牧業、農村牧區節能減排,承擔農牧業水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 指導生態農牧業、循環農牧業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
(十六) 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牧業局設 18 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 常工作,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和行政審批工作; 牽頭協調市直農牧業系統和農牧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 機構編制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幹部培訓、幹部考核工作; 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負責全市農牧業系統科技人才隊伍、 農牧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規劃及科技人員 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農牧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三) 財務科
負責提出扶持農牧業和農牧區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審核、匯總、編報本系統各行業的年度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及本系統各類專項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 指導、 監督農牧業系統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研究提出農牧業系統財務管理的指導意見;負責監管本系統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農牧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 政策法規與科技教育科
組織擬訂農牧業地方性政策、 管理辦法,監督管理農牧業行政執法,組織、協調、指導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牧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工作; 指導農村牧區土地承包、耕地(草場)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 指導農牧民合作組織建設和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擬訂農牧業科技推廣的規劃、 計畫和有關政策, 組織農牧業科研、 技術引 進、 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牧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農牧民從業技能和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訓, 指導農牧業教育和農牧業技能開發工作; 承擔農牧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實施農牧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審查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村牧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 指導農牧業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農牧業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五) 市場信息與經濟合作科
擬訂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畜產品市場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運行;承擔農牧業統計工作,發布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 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的有關工作; 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辦農牧業涉外事務,承擔農牧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承辦農牧業對外援助的有關事宜。
(六) 發展規劃科
擬訂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
計畫; 承擔組織農牧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引導農牧業結
構調整; 承擔農牧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
牧業資源開發項目 的有關工作。
(七) 種植業科
研究制訂全市種植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工作;負責編制與種植業相關的建設項目,並組織實施與日常監督管理;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 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農作物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及新品種保護工作; 承辦國內和進出境植物檢疫的有關事宜以及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事宜; 負責農藥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實施農牧業保險工作。
擬訂漁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實施重大漁業科研、基建項目,負責水產品質量監督和漁業標準化管理;組織水生動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 負責漁 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 指導監督漁船安全、 漁業生產安全。
(八) 畜牧業科( 奶業管理辦公室)
擬訂畜牧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指導畜牧業防災減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奶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奶業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 草原飼料科( 草原防火辦公室)
擬訂草原資源保護、建設與合理利用的政策、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防沙治沙規劃;負責草原監理、草原執法和全市禁休輪牧督查工作; 組織實施草原生態監測和普查;負責牧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查和報批;組織實施草原鼠蟲防治工作;負責編制草原防火規劃,負責草原防火日常工作。
擬訂飼料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飼料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飼料行政監督管理和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飼料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飼料行業經濟、 技術信息工作;負責全市飼料生產企業的設立初審工作。
( 十) 農畜產品安全質量監管科
承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組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畜產品認證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 產業化綜合協調科
負責綜合農牧業產業化重點建設項目;負責組織評審和認定市級龍頭企業, 並負責自 治區級、國家級龍頭企業的申報和爭取工作; 匯總全市農牧業產業化的統計資料,並對農牧業產業化考核目 標進行評價。
(十二) 產業化發展項目科
編制全市農牧業產業化發展規劃、 年度計畫, 擬定年度產業化重點建設項目及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農牧業產業化項目 的組織論證、 協調、 爭取工作,組織開展農牧業產業化招商引 資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提出全市農牧業產業化方面各類資金的安排意見;對重點項目 建設實施情況進行監管。
(十三) 產業化發展企業科
提出扶持龍頭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完善企業、基地、 協會和農牧戶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對龍頭企業實行巨觀監測、 管理和指導, 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技術進步和農牧業產業化結構最佳化升級; 推進農畜產品 加工業的發展,重點抓好肉、林沙、 飼草料等主導產業加工企業的培育和壯大; 協助有關部門抓好農畜產品交易市場建設、 基地建設、 中介服務組織和農牧民經紀人隊伍建設。 培植農畜產品名優品牌等工作。
(十四) 人口 轉移安置科
負責全市人口 搬遷轉移項目 區的落實;負責搬遷轉移人口基本情況調查統計;負責搬遷轉移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及搬遷轉移方案的制定,指導有關契約的簽訂;負責搬遷轉移項目的監管、 評估和驗收工作; 負責搬遷轉移人口 的住房安置和後續服務工作。
( 十五) 人口 轉移培訓就業科
負責編制全市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培訓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並組織實施; 負責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信息的採集、發布工作; 負責制定全市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安置政策,並組織落實;負責國家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項目的實施;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轉移出來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工作。
獸醫局(獸醫行政綜合科、防疫監督科、醫政藥政科)
(十六) 獸醫行政綜合科
辦理和協調獸醫行政工作日常事務;負責相關檔案、信息、保密、檔案和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總結等;草擬獸醫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辦新建項目 的審核和申報。
( 十七) 防疫監督科
擬定動物疫病防控和檢疫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動物疫情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獸醫行業項目建設管理工作。
(十八) 醫政藥政科
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行業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獸藥和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管理;制訂獸醫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執業獸醫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獸醫生物安全管理;負責獸醫科技管理和對外合作工作。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白雪平
黨組副書記:趙和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美林、梁存滿、白曉明、金琦
副局長:王繼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韓玉如
副總農藝師:藺來
副總畜牧師:王耀富
調研員:羅曉峰、王建平
副調研員:黃金石、呂秉義、張春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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