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醫療保障局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醫療保障局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醫療保障局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醫療保障局貫徹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康巴什區孵化大廈大廈2樓201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落實自治區、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貫徹執行全市醫療保障發展規劃、方案、實施辦法等相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宣傳工作。
(二)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執行全市統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擬訂區本級配套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全市統一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貫徹執行全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貫徹執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貫徹執行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
(六)貫徹執行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貫徹執行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制度。貫徹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準入工作,並與之簽訂協定,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十)負責監督管理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行為。
(十一)負責區本級醫療保障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區本級違法行為,辦理重大行政案件。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策宣傳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的撥付、支付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負責區本級醫療保障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區本級違法行為,辦理重大行政案件。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內部審計工作。
(二)綜合業務室(行政審批室)
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局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類等事項的審核、批准、備案等工作。負責協調各業務科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貫徹執行全市統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擬訂區本級配套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商業補充保險、醫療救助、健康扶貧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貫徹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定點醫藥機構準入管理政策規定,負責醫療保障待遇審核工作。貫徹執行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以及國家、自治區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貫徹執行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擬訂定點醫藥機構補充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辦法、結算政策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貫徹執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現任領導

韓鵬飛為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醫療保障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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