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財政局

鄂托克旗財政局

鄂托克旗財政局是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托克旗財政局
  • 辦公地址:烏蘭鎮蘇里格街和百眼井路交匯處北200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訂旗財政、稅收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起草全旗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規定草案;推進全旗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承擔全旗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具體編制旗財政預算並組織執行和向社會公開,具體編制和匯總旗財政決算;受旗人民政府委託,向旗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旗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旗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及向社會公開;組織制訂旗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旗與蘇木鎮財政年終結算事宜。  
  (三)研究擬定旗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有關稅收辦法及稅收調整方案;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提出稅目稅率調整和減免稅建議;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制定彩票管理的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旗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旗本級資產配置標準和費用消耗定額。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旗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旗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製度和辦法;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合理安排和監督旗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自治區、市和旗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旗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旗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編制旗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管理全旗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旗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負責直接管理並監督蘇木鎮財政收支,完善蘇木鎮財政職能,提高蘇木鎮財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參與制訂蘇木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體系。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執行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三)承辦旗人民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鄂托克旗財政局內設10個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財務、保衛、保密、調研、信訪、督查、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資等工作。
(二)預算股(國庫股)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編制全旗財政收支預算草案、財政收支預算調整方案;負責年度預算執行中調整預算事項的審核、報批、調整工作;負責預算指標的下達,辦理旗與園區和市財政結算事宜。
  負責財政國庫資金調度,資金劃撥;負責預算執行,對預算資金執行指標進行審核、撥付;負責國庫賬戶管理。
(三)行政事業股  
  負責執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行政、公檢法司、文教、科學等部門的經費、事業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編制審核有關部門的年度預決算,批覆有關部門的決算;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農牧業股  
   負責農、林、水等部門經費、事業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農牧業救災資金等有關上級資金的申報工作,擬定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對部門專項資金追蹤問效,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貫徹落實農村牧區綜合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農村牧區改革工作有關事宜;負責編制蘇木鎮年度預算,核算旗與蘇木鎮往來、專項資金、定額補助、稅收返還等各項業務,協調旗與蘇木鎮統計、核算、匯總蘇木鎮財政收支數據,考核各項財政收支任務的完成情況;負責蘇木鎮財政所的日常管理和指導。
(五)社會保障股  
   負責社保、衛生、就業、民政等部門經費及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撥付和管理全旗社會撫恤、救災、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再就業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等方面的資金及實施財務監督;編制社會保障基金的年度預、決算及各類報表;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和財政監督;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專戶管理及核算。
(六)工交會計股  
  負責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髮放;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節能技改獎勵資金申報及資金撥付管理;淘汰落後產能項目申報及資金撥付管理;交通道路建設專項和公路養護專項資金申報及撥付監管;特色產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等;管理全旗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會計法規、規則和制度;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管理和監督全旗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全旗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經濟建設股(財政投資項目評審辦)
  負責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財務管理,下達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投資指標,項目相關資料的審核及績效考核,政府性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年度決算的匯總和編報,對種糧農民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管理。
  負責財政基本建設管理職能的延伸,對財政性投資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進行預算編制、評估分析與審核,為政府部門提供準確、真實的信息資料(報告)。
(八)稅政綜合股
  負責審核報批地方稅減免和稅率調整工作;負責全旗稅收資料的普查、統計、分析以及稅源和收入結構的調查。
  負責分析預測全旗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建議,研究擬訂旗財政收入分配辦法;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管理辦法措施;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負責擬訂和調整年度政府採購目錄,處理政府採購中相關事務。
(九)PPP項目管理辦公室(債務股)  
  負責做好項目篩選以及財政部PPP項目信息綜合平台項目的申報,及相關進度的跟進;配合相關部門協同審核項目採購契約,負責收集、研究PPP相關政策,加強與上級部門的銜接與溝通,做好PPP項目對上政策、試點、示範的爭取工作;日後因PPP項目實施引起的相關資金的請撥款手續和資金的使用監管(除歸口部門外的資金),以及相應的會計賬務處理;承擔PPP日常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控和統計分析地方債務,對全旗政府性債務進行統一管理。 
(十)監督股(政府採購項目管理辦公室)  
  負責監督檢查旗本級行政、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財務收支工作,並對查出的問題依法處理;監督預算執行,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監督管理政府採購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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