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

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

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是鄂托克旗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烏蘭鎮西鄂爾多斯路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關於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旗教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全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事業。
  (三)指導各類學校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負責全旗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工作和青少年活動開展;指導學校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學校幹部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德育教育。
  (四)指導並組織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五)主管全旗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全旗教職工隊伍建設。
  (六)負責全旗普通大中專招生、成人招生、高中招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漢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和監督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套用情況,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八)推行全民健身事業,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並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九)統籌規劃全旗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競技體育運動目標的設定與布局;負責組織我旗參加區內外重大比賽活動,主辦全旗綜合性體育比賽;積極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業餘訓練工作和全旗性體育社團工作;研究擬訂體育產業政策,發展體育市場。
  (十)承辦旗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教育體育局設辦公室、普教股(托幼工作管理股)、人事股(漢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計畫財務股、體衛藝股(體育股)、安全股、民族教育股、德育股、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等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及學校做好各項工作;做好局機關全年日常支出計畫,在預算核定的經費內完成好全年的日常經費支出;做好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及後勤工作;研究制定辦公室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上傳下達工作,檢查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負責全系統檔案批辦和擬稿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對內外的協調聯絡工作;安排好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各類車輛的管理和派車工作;協助局領導搞好政治學習工作;負責做好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
  (二)普教股(托幼工作管理股)
  負責全旗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提出對中國小設定、布局的調整意見;擬訂全旗義務教育實施細則和中國小教育規劃,指導中國小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會考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和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等工作;對所管理的各類學校的教學質量進行檢查、評估。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學前教育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提出本地區托幼機構的設定意見,辦理托幼申辦、審核、審批等工作;指導托幼園所的保教業務及教育教學改革;對實施學前教育的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意見並檢查使用落實情況。
  (三)人事股(漢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旗教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全旗學校教師的配備工作及師資隊伍建設,提出學校編制調配意見,做好教師的推薦、考核、任免、調整工作;負責新教師的選聘、轉正定級及工資晉級等工作;負責全旗教職工的人事檔案的歸、存、提、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證的申辦工作;負責全旗教職工的各類職稱評聘工作。
  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及國家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法規、政策在旗行政區域內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負責旗行政區域內國語推廣,國語水平培訓及測試工作;負責旗行政區域內漢字規範化使用培訓、測試工作。
  (四)計畫財務股
  負責改善全旗中國小、幼稚園的辦學條件工作;負責制定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制度;負責審核、編制全旗教育經費預、決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調整,年終對財務決算進行全面分析;做好統計、報表分析工作,為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資料依據;負責對中國小、幼稚園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全旗教育事業費的劃撥,監督、指導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教育資金;管理使用,監督教育費附加的執行情況;負責中國小、幼稚園財務審計工作,促進教育系統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體衛藝股(體育股)
  負責編制全旗民眾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旗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組織各類學校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組織對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及國防教育的檢查評估工作。
  (六)安全股
  負責全旗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各校(園)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各學校、幼稚園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協調有關安全職能部門,指導各校(園)開展安全工作,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指導各校(園)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身防範能力。
  (七)民族教育股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教育方針,綜合管理全旗民族教育工作;對民族學校進行指導、考核,收集相關信息,做好工作總結;負責民族學校教師待遇及補貼的核實與發放;指導民族學校傳統文化與特色文化建設;負責民族學校相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八)德育股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各中國小校學生的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旗中國小德育工作,制定德育工作計畫,負責學校團隊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九)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
  對全旗貫徹執行教育、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研究制定教育督導制度及評估指標體系;對全旗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進行督導;統籌管理、組織實施對中國小(幼稚園)和其他教育機構督導評估及其辦學水平的評估;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和專項督導,向本級教育部門報告、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組織教育督導科研和教育督導人員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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