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是鄂托克前旗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鄂托克前旗上海廟路與其巴嘎圖西街交叉口東150米綜合辦公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法律法規、規章,落實自治區、市關於衛生健康等方面的政策規定,研究擬訂全旗衛生健康發展規劃、方案、實施辦法等相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宣傳工作。
  2.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方案措施。
  3.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4.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貫徹落實愛國衛生方針政策。
  5.負責全旗老年健康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旗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6.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交流工作,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7.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8.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以及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規則、服務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9.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地方計畫生育政策、制度、措施。
  10.擬訂實施全旗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以及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則和政策措施,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11.保障和促進蒙醫藥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改革發展與對外交流合作,推進蒙醫藥中醫藥傳承創新和振興發展。
  12.負責旗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3.負責旗本級衛生、健康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全旗違法行為,辦理大案要案。指導、監督管理衛生、健康領域行政執法工作。
  14.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工作需要,經委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對股室設定及職責分工做出以下安排。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一)聯繫科室
  聯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黨委、公立醫院黨建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人事科、宣傳科、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財務審計科、規劃發展與信息科。
  (二)職能職責
  1.負責綜合協調政務和機關事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紀檢、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電子政務、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內宣傳品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團青年等工作。
  2.制定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負責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幹部崗位培訓、崗位聘任、機構編制和幹部管理監督等工作;承擔漢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擬訂和實施全旗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統籌規劃和配置資源,指導區域規劃編制與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4.實施行業財會制度、政府採購和大型設備集中採購制度;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固定資產管理;負責財務公開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獎勵扶持政策。
  5.承擔全旗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集中管理,包括固定資產賬目管理、業務收支、往來款項的結算、能源資源消費統計、財務報告的編制,會計檔案的保管及各類專項資金的申請、撥入工作。
  6.擬訂和實施衛生健康新聞宣傳規劃;建立衛生健康系統新聞發布制度;開展人口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輿情監控和應對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7.負責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關心下一代和機關內部學習等工作。
  8.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軟體正版化和基建等工作。
  9.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統計工作。
  10.負責推動計生協列入黨委領導的群團組織序列,探索建立解決計生協事業改革發展重大事項的工作機制。建立下級計生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會長、秘書長人選向上級計生協備案的工作制度。推動落實《中國計生協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出台改革方案,統籌推動旗、鎮兩級計生協聯動改革。圍繞開展好計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動、擴大計畫生育保險範圍、完善“生育關懷公益金”制度、探索計生家庭維權工作模式、完善“網上計生協”、增加系統培訓力度和培訓覆蓋面等“六項重點任務”,加強計生協能力建設。
  11.負責人口監測和家庭發展工作。繼續實施好全面兩孩政策,組織開展全面兩孩政策實施情況調研評估,進一步加強母嬰設施建設,整合家庭發展項目,創新幸福家庭活動。加強人口監測和形勢分析,研究建立健全人口監測制度,切實加強監測成果開發;加快推進全員人口資料庫相關係統的升級改造,積極推動跨部門信息互通互享;加強人口發展態勢和生育形勢分析。積極促進嬰幼兒照護事業發展,探索制定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的政策措施,在實踐中完善托育服務標準規範和法規政策。切實做好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工作,深入推動聯繫人制度、就醫綠色通道、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三個全覆蓋”;穩步實施計畫生育“三項制度”。深化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改革,改革完善優質服務創建活動;全面推行生育登記服務網上辦理、母嬰設施網上查詢,協調落實出生信息共享;加強基層網路隊伍建設;建設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深化人口發展相關問題研究,構建支持生育的制度體系,全方位全周期地為家庭生育養育子女提供支持。
  12.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負責做好醫養結合及健康產業發展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統一戰線、民族團結進步等各類宣傳創建活動。
  13.負責安全生產、人身安全和社會管理創新等工作。
  14.負責工作職責內的各考核軟體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行政審批股
  (一)聯繫科室
  聯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體制改革科、醫政醫管科、法規與綜合監督科、規劃發展與信息科、食品安全與藥物政策科(藥物政策方面)、行政審批科。
  (二)職能職責
  1.擬訂和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與監督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職稱初審、資格考試,承擔行業糾風工作;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藥事、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臨床實驗室管理工作;負責院前急救工作和重要活動醫療衛生應急保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實施大型醫用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開展依法治旗、普法、質量強旗和標準化工作,負責醫聯體醫共體建設工作。
  2.擬訂實施衛生健康法制建設規劃,組織起草地方性衛生健康規章和標準草案;負責重大行政政策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監督檢查衛生健康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負責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衛生、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的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督查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負責綜合執法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暢通民眾利益訴求渠道,健全維護民眾利益長效機制,完善落實信訪聯席會議制度;依法查處政策外生育行為,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工作。
  3.建立藥物政策協調機制,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基本藥物監測評估和臨床使用綜合評價並提出政策建議。
  4.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醫改配套政策,指導重大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負責醫改政策、經驗、信息整理分析,承擔醫改重點指標數據監測、報送、通報等工作。
  5.負責工作職責內的各考核軟體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基層衛生股
  (一)聯繫科室
  聯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基層衛生健康科、衛生應急辦公室。
  (二)職能職責
  1.負責制定、指導和監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政策的落實;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隊伍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綜合管理;負責健康扶貧工作;負責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的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衛生應急體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緊急醫學救援和能力建設;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風險評估工作,協調指導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3.負責工作職責內的各考核軟體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疾控婦幼股
  (一)聯繫科室
  聯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食品安全與藥物政策科(食品安全方面)、婦幼健康科、職業衛生健康科、疾病預防控制與愛國衛生運動管理科(疾病預防控制方面)。
  (二)職能職責
  1.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督辦和落實;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負責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等的防治工作,準確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
  2.擬訂和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管理和指導婦幼衛生、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工作,推進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監測評價影響婦幼健康和導致出生缺陷的危險因素,擬訂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擬定出生缺陷一級預防的規章制度和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負責全旗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的指導、實施和監督工作;指導節育技術服務工作和節育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愛滋病工作;負責組織對節育手術的技術鑑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3.負責工作職責內的各考核軟體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蒙中醫藥管理股
  (一)聯繫科室
  聯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教育科、蒙中醫藥管理局(蒙中醫藥管理綜合科、蒙中醫藥管理業務科)。
  (二)職能職責
  1.負責蒙中醫藥管理和體制改革,指導協調蒙醫中醫參與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參與監督管理蒙醫中醫醫療機構藥事工作;綜合管理全旗蒙醫中醫的教育、科研等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蒙中醫藥服務;承擔促進傳承、保護、開發、發展蒙中醫藥醫學文化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蒙中醫藥宣傳知識普及、科研成果和適宜技術推廣;負責擬訂蒙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加快蒙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組織蒙醫中醫住院醫師和全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及蒙醫中醫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蒙中醫藥對外交流等工作。
  2.擬訂和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負責新技術評估管理,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制度。
  3.負責工作職責內的各考核軟體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愛國衛生運動管理股
  (一)聯繫科室
  聯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預防控制與愛國衛生運動管理科(愛國衛生運動方面)。
  (二)職能職責
  1.負責創建國家衛生縣城長效機制的建立和成果鞏固工作;健康鄂前旗創建工作;負責改水、改廁工作;制定、收集、整理、歸檔愛衛有關材料,做好日常監管,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參與愛國衛生運動;負責創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工作;承擔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創建健康促進旗。
  2.負責工作職責內的各考核軟體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主任:陳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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