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統計局

鄂州市統計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6號)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州文〔2010〕9號)精神,設立鄂州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統計局
  • 辦公地址:鄂州市鳳凰街道壽昌大道45號
  • 局長熊 巍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領導

熊巍,鄂州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發展規劃、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開發區、街辦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區、開發區、街辦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市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國土資源、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參與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的制定與考核。
(七)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依法對統計標準、統計報表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涉外調查活動。
(九)受省統計局委託管理省屬地方調查隊,協助管理區級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統計站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負責全市統計從業資格培訓、考試和認定工作。
(十)建立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地、各部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統一管理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指導統計信息服務部門根據國內外用戶的需求,開展統計信息諮詢和統計調查,發展統計信息產業。
(十二)組織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和指導統計學會工作。
(十三)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第一產業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能源消耗情況、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和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文化產業發展情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第二產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工業景氣狀況及新型工業化進程進行監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資源利用等基本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區(開發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降耗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組織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研發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第三產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以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和房地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的財務狀況統計;組織實施全市交通運輸、郵政、電信業、金融、保險業等主要實物量指標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旅遊等第三產業統計數據;對上述各項統計數據適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全市社會治安狀況及公眾安全感等統計調查。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統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2017-2018年度全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先進單位”稱號。
2021年9月6日,擬被評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地址:濱湖北路特1號
鄂州市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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