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鄂州市梁子湖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是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明秋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梁子湖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 辦公地址:鄂州市梁子湖區太和鎮太和大道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組織、指揮、協調、督辦和考核工作。
(三)負責組織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和管理監督。
(四)負責指導、督辦、考核全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等工作。
(五)參與全區城鎮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相關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區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中的道路、橋涵景觀亮化等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公共空間秩序管理中的戶外廣告、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設定。
(七)負責全區數位化城管平台的運行管理和維護,指導各鎮(新區)城市管理數字平台建設。
(八)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年度部門預算及項目建設,裝備採購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指導、督促各鎮(新區)城鎮管理和執法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梁辦文【2019】30號檔案精神,區城市管理執法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制訂全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匯報;對外聯絡、接待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及重要會議的組織、新聞宣傳;城市管理綜合調研工作;文書收發、重要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網站信息和信訪接待;人大提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的日常管理、綜治維穩、安全生產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城管執法課題的調查研究;擬定城市管理執法規範性檔案、文書的起草、審查、報批和備案,執法隊員資格審查、業務培訓及辦(換)證,審查進入一般程式案件的合法性並提出處理意見,組織聽證,參與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
(二)綜合管理股。負責組織編制全區市容管理、環境衛生、園林養護專業規劃和實施計畫,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城市容貌標準;指導和監督全區市容管理和路牌、店牌、招牌設定工作;負責大型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查及其日常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承擔區控制違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指導和監督各鎮(新區)查違控違工作,對查違控違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和評價。負責研究擬定城市管理長效綜合管理考核辦法,建立科學完善的監督考評體系;負責組織對城市管理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各鎮(新區)城市管理長效綜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綜合協調城市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各鎮(新區)對城鎮管理工作進行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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