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般指本詞條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4年4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鄂州市鄂城區濱湖西路90號。機關核定專項行政編制104名。其中:院長1名,副院長3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部主任1名,執行局局長1名;副縣級領導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44名,其中:正科25名,副科19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區位:鄂州市鄂城區
  • 地址:鄂州市鄂城區濱湖西路90號
  • 郵政編碼:436000
  • 聯繫電話:0711-3389802
  • 成立時間:1984年04月01日
  • 全院人數: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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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簡介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4年,下轄鄂城區、華容區、梁子湖區3個基層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鄂州市鄂城區濱湖西路90號。機關核定專項行政編制104名。其中:院長1名,副院長3名,紀檢組長1名,政治部主任1名,執行局局長1名;副縣級領導職數2名;科級領導職數44名,其中:正科25名,副科19名。法院隊伍呈現出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為正縣級審判機構,設有辦公室(內設司法行政處)、政治部(內設宣傳教育處、離退休幹部管理處)、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含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判監督第一庭、審判監督第二庭、執行局(內設執行庭、綜合協調處)、司法警察支隊、司法鑑定處、紀檢組、監察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等19個內設機構。

法院建設

隨著鄂州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從建院初期的刑事、民事、經濟審判、告訴申訴職能,逐步發展形成了立案、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審判、執行、審判監督、國家賠償等審判職能,設立了司法行政、人事管理、審判管理、調研宣傳、司法技術、司法警察等綜合管理部門,形成了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互相制約、規範有序的審判工作運行體系。伴隨這些職能的產生,審判、執行、隊伍建設、基層基礎設施等各項工作得以全面建立和發展。上世紀90年代,全面推行審判方式改革,引入抗辯式、訴辯式審判方式,強調“誰主張,誰舉證”,實行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並重,貫徹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2000年,該院實行立審分離、審監分離改革,開展審判流程管理的經驗,在全國法院系統交流推廣;在全省法院率先設立執行局,統一協調指揮執行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法院三個五年改革綱要和國家司法機制機制改革要求,積極開展執行規範化、量刑規範化、審判管理信息化、涉訴信訪工作和規範司法權運行改革,加強司法救助工作,建立立案信訪服務中心,大力推進司法保障機制、法官遴選、公開招錄機制等改革,有力推動了法院工作科學發展。

所獲榮譽

多年來,鄂州中級人民法院各項工作得到了市委、上級法院和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榮獲多項榮譽。據不完全統計,自1984年至2007年,全市法院受中央、省、市表彰的先進集體有370餘個(次),先進個人790餘人(次)。2008年以來,全市法院共有36個集體和51位個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或立功授獎;45人次榮記個人三等功,18個單位榮記集體三等功;湧現出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市女法官協會、全國法院先進集體鄂城區法院燕磯人民法庭、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個人李漢波、全省法院“好法官”高虹等一批先進模範典型;市法院連續多年被評為市級黨風廉政、目標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黨建優勝單位、省級文明單位、衛生先進單位。

現任領導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楊尚文

地理位置

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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