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衛斷事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衛指揮使司斷事司,以理軍中詞訟。洪武八年改各都衛為都指揮使司或行都指揮使司。仍置斷事司,設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