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衛指揮使司斷事司,以理軍中詞訟。洪武八年改各都衛為都指揮使司或行都指揮使司。仍置斷事司,設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衛指揮使司斷事司,以理軍中詞訟。洪武八年改各都衛為都指揮使司或行都指揮使司。仍置斷事司,設斷事,正六品,副斷事,...
都衛指揮使司,古代官署名。明初於各省置,掌一方軍政。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俱改為都指揮使司或行都指揮使司。 ...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置西安行都衛指揮使司於河州(今甘肅臨夏縣)。翌年改稱陝西行都指揮使司。參見“行都指揮使司”。 ...
都指揮使司的改立明初,在各行省置行都督府,設官與都督府相同。洪武三年(1370),設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都衛。洪武四年,置各都衛斷事司,以理軍官、軍人...
明洪武六年四月(1373年5月) ,置廣西都衛於桂林府城,八年十月(1375年11月)改為廣西都指揮使司。 設都指揮使1名,指揮同知2名,指揮僉事4名,掌管廣西軍務,轄...
如:斷丞、斷刑司直負責複審各地奏劾命官、將校、以及大辟囚(死刑犯)以下疑獄;斷事則主要負責司法行政事務。在斷獄都尉、斷丞、斷事、斷刑司直等的後裔子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