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應提交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辦理流程,所需資料,
辦理流程
流程圖
所需資料
一、辦理《成都市臨時居住證》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三)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育齡婦女提供);
(四)以下情況之一的居住處所證明。
1、居住處所是自有房屋的,提供:
房屋所有權證明(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契約、購房發票、入住證明)。
2、居住處所是出租房的,提供:
(1)房屋租賃契約;
(2)以下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治安責任書。
3、居住處所是親戚或朋友家中的,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明;
(2)房主身份證或戶口簿。
4、居住處所是單位內部的,提供:
(1)該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
(2)勞動契約。
二、辦理《成都市居住證》所需資料
除提供辦理《臨時居住證》所需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與以下條件之一相符的相應證明材料。
(一)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並且在居住地的勞動保障部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六個月以上的人員,提供:
1、勞動契約;
2、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轄區(市)縣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含社會保險繳費查詢單)。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的人員,提供:
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營業執照的副本。
(三)已購買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門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且在居住地的勞動保障部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六個月以上的人員,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契約、購房發票、入住證明)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2、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轄區(市)縣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含社會保險繳費查詢單)。
(四)符合成都市落戶條件,但本人尚未辦理戶口遷移的人員,提供:
公安辦證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落戶條件的證明。
(五)《成都市居住證》持證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
1、申領人父母的《成都市居住證》;
2、親屬關係證明(含戶口簿、獨生子女證、判決書、裁決書等證件或法律文書)。
申領人應當對其提供的申領材料真實性負責,經民警上門核實,發現申領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辦理。提供虛假申領材料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