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財政局

都江堰市財政局

擬訂全省財稅(含財政、預算、稅收、非稅收入、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省與市(州)和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江堰市財政局
  • 外文名:Dujiangyan city bureau of finance
  • 類別:政府機構
  •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面的法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都江堰市財稅發展戰略、政策及中、長期財政規劃;擬定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及財政改革方案;參與巨觀經濟分析預測和全市重大經濟政策的制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和綜合平衡全市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二、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全市財政、財務、會計、非貿易外匯收支等方面的地方性規章草案。
三、管理全市財政收支,依據《預算法》編制年度市級預算和決算的草案,組織執行年度財政預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及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及財政專戶資金;負責全市罰沒財物的管理、監督工作;制定和規範各項財政收入和支出管理的具體辦法,組織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四、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或授權,參與草擬、審核地方稅收規章制度;聯繫、協調與國稅、地稅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進行稅政檢查;貫徹執行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監督各類稅收減免和有關稅款退庫事項。
五、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規則》;擬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及各項財政資金的監管辦法;參與政府採購政策的擬定,負責採購資金管理和監督;制定需要全市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計畫和有關國際收支事項?
六、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安排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研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辦法;加強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監督。
七、管理和監督各種財政性經濟建設支出;審查財政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概、預、決(結)算,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協調分配各種專項資金;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有償使用資金。
八、組織執行國家頒布的企業財務制度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監管市級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企業財務,監繳國有資產收益;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管理政府債務,監管證券、擔保等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負責彩票的監管和發行規模的審核上報工作。
十、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會同市人事部門管理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管理;組織實施會計人員專業知識的繼續教育;負責會計直派制度的試點工作;指導、監管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工作;協調組織對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的清理和整頓。
十一、負責全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草擬財政監督檢查的規章草案;監督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財政收支、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
十二、制定財政職工教育規劃;組織財政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做好財政系統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宣傳、信息和督辦上級機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等交辦的政務及提案、建議等工作;負責文電、文印、機要、檔案、保密、接待、機關財務、安全、衛生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設施維修、財產和車輛管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局大事記、財政志編髮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二)預算科
貫徹《預算法》等法律、法規,擬定全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辦法;研究財政分配政策和財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措施、建議;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市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全市財政預算;彙編市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管理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統一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建立部門預算追加(減)監控制度;分析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研究、提出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和收入分配等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擬定財政改革規劃,負責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研究提出防範和化解地方財政風險的建議和措施;擬定市級對各鄉(鎮)間分配政策,負責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管政府採購工作,改進社會集團消費管理。
(三)國庫科
組織執行金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制度,擬定實施意見;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管理總預算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各種外債資金、國債轉貸資金和償債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匯總全市財政決算,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匯總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統一管理市級財政及部門、單位銀行帳戶;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四)綜合科
調查研究全市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的情況,分析預測全市經濟運行及其對財政收支、國有資產管理的影響,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調整財政經濟政策、措施的可行性意見和建議;研究、擬定財政改革規劃,主要負責聯繫國土局和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土地出讓收入的徵收管理;負責重要的財政改革措施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提出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和收入分配等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研究提出防範和化解地方財政風險的建議和措施;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五)經濟建設科
貫徹落實有關產業布局及經濟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措施;管理財政投融資項目,辦理國債轉貸資金的撥付和財務監管;管理糧食、醫藥等專項儲備資金;負責糧食風險基金、副食品風險基金和市級水利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參與城市維護建設資金、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分配,組織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監管以及項目的概、預、決算的評審;組織貫徹執行有關外事和政府外債管理的政策、規章制度,並制定相關的財務管理辦法;參與研究擬定全市地方金融的管理政策;監管證券、信託投資、擔保等地方金融機構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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