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都江堰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機編[2001]15號)和《中共都江堰市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都江堰市機構改革方案〉有關問題的意見》(都委發[2001]46號),設定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議事協調機構,其辦公室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地區:都江堰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原由市經濟委員會、勞動局和煤炭管理辦公室承擔的有關安全生產監督職能,劃歸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負責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檔案。
2、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檢察、監督工作。
3、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組織、協調三人以下(或相應經濟損失)的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三人以下(或相應經濟損失)的傷亡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
4、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等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5、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的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工作。組織指導煤礦安全生產技術、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6、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基礎上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職業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危險隱患的整改工作;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煤礦救護、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
7、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機關和直屬機構的幹部管理工作。
8、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9、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承辦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二個職能科室和機關黨委(總支、支部)。
1、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科
負責機關人事、文秘、檔案、信息、保密、財務等方面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統計的具體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實施對煤礦、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起草本市安全生產方面的有關檔案及會議報告;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的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2、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檢查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和石油、化工、電力、貿易、機械、冶金、有色、輕工、紡織、醫藥、建材、菸草、地礦等行業的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三同時”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設施安全情況;組織調查和處理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和相關工礦商貿企業事故;組織、指導和協調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含道口)、建築、水利、林業、郵政、電信、軍工、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事故的處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鄉鎮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的情況;查處煤礦安全違法行為,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和上級授權,組織查處煤礦傷亡事故;負責安全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煤礦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和協調煤礦救護隊及其應急救災、救援工作;負責煤礦使用的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儀器儀表標準、安全標誌的管理及安全監督工作;組織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驗收;負責煤礦安全技術檢測、職業危害防治技術保障和職業危害的統計分析工作;監督指導全市煤礦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機關黨委(總支、支部)
負責機關及其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領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人員編制

都江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主任1名;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中層幹部職數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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