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成機編[2001]15號)和《中共都江堰市委、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有關問題的意見(都委發[2001]46號),設立都江堰市古堰景區管理局。市古堰景區管理局是負責都江堰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江堰市古堰景區管理局
- 地點:都江堰市古堰景區
- 適用地區:都江堰市古堰景區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都江堰市古堰景區管理局主要職責:
1、受市政府委託行使在都江堰風景名勝區區域內的行政管理職能。
2、行使對世界遺產地都江堰的統一保護和管理。
3、代表政府對轄區內的國有資產進行經營管理。
4、代表政府對都江堰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進行有效管理。
5、行使都江堰風景名勝區區域內的旅遊秩序、安全防火、環境衛生等管理職責。
6、對古堰景區管理局直屬的離堆園林管理所、門票管理所、二王廟文物保管所等9個事業單位進行管理。
7、承辦市委或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受市政府委託行使在都江堰風景名勝區區域內的行政管理職能。
2、行使對世界遺產地都江堰的統一保護和管理。
3、代表政府對轄區內的國有資產進行經營管理。
4、代表政府對都江堰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進行有效管理。
5、行使都江堰風景名勝區區域內的旅遊秩序、安全防火、環境衛生等管理職責。
6、對古堰景區管理局直屬的離堆園林管理所、門票管理所、二王廟文物保管所等9個事業單位進行管理。
7、承辦市委或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都江堰市古堰景區管理局設8個職能處室和機關
黨委(總支、支部)。
1、行政辦公室
負責行政事務、公文處理、檔案管理、宣傳接待、後勤管理、工勤人員管理及旅遊投訴受理等工作。
2、財務處
負責各項收支的核算、預決算編制、融資、固定資產的管理與使用、財務檔案管理、票務管理以及統計等工作。
3、業務處
負責景區各項商業、服務業、娛樂業的策劃和規範管理。
4、市場行銷處
負責策劃、制定行銷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外宣傳等工作。
5、人事教育處
負責勞動工資、人事的管理、職工培訓、離退休管理。
6、綜合管理處
負責景區景容景貌、旅遊秩序,負責景區環境衛生、安全防火、遊人安全等工作。
7、規劃建設處:負責協助編制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方案和景區的詳細規劃保護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助文物部門對景區內文物古蹟進行保護,負責景區園林綠化、名木古樹保護,負責景區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8、黨委辦公室
負責古堰景區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古堰景區管理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古堰景區管理局黨委(總支、支部)
負責古堰景區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領導古堰景區管理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黨委(總支、支部)。
1、行政辦公室
負責行政事務、公文處理、檔案管理、宣傳接待、後勤管理、工勤人員管理及旅遊投訴受理等工作。
2、財務處
負責各項收支的核算、預決算編制、融資、固定資產的管理與使用、財務檔案管理、票務管理以及統計等工作。
3、業務處
負責景區各項商業、服務業、娛樂業的策劃和規範管理。
4、市場行銷處
負責策劃、制定行銷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外宣傳等工作。
5、人事教育處
負責勞動工資、人事的管理、職工培訓、離退休管理。
6、綜合管理處
負責景區景容景貌、旅遊秩序,負責景區環境衛生、安全防火、遊人安全等工作。
7、規劃建設處:負責協助編制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方案和景區的詳細規劃保護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助文物部門對景區內文物古蹟進行保護,負責景區園林綠化、名木古樹保護,負責景區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8、黨委辦公室
負責古堰景區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古堰景區管理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古堰景區管理局黨委(總支、支部)
負責古堰景區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作,領導古堰景區管理局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
人員編制
都江堰市古堰景區管理局機關事業編制為38名,其中局長1名(市
政府行政編制),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
中層幹部職數11名
後勤服務編制2名
政府行政編制),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總支、支部)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
中層幹部職數11名
後勤服務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