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都江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都江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都江堰市,現任領導為吳俊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江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都江堰市觀景路492號
  • 所屬地區:都江堰市
  • 所屬部門:都江堰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吳俊偉(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成都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園城市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園城市建設、人民防空工作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園城市建設、人民防空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統籌協調和管理;指導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租賃補貼發放;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三)負責推進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發展。負責產業運行態勢監測、統計分析;負責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研究建築業和房地產業新經濟政策,制定推進措施。
(四)負責建築和房地產行業監督管理。負責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物業管理服務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和房地產行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指導從業人員的行業培訓管理;指導建築和房地產行業職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定額、工程造價、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建設領域民工工資糾紛;負責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建設。
(五)負責房地產和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規範房地產和建築市場,承擔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承擔成品房住宅推進和監管工作;負責房屋樓盤表的建立和面積管理;負責房屋交易行為監管,承擔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網簽工作;負責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體系;負責建築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中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新型建築材料推廣和監管工作。
(六)負責建築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城市更新管理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負責歷史建築保護工作;負責城鄉建築風貌的立面管理,承擔城市既有建築風貌提升、功能改造的統籌協調,負責特色街區建設的統籌協調,承擔棚戶區、危舊房、老舊院落(小區)、老舊建築、城中村、舊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
(八)負責公共配套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統籌城鄉基本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負責統籌協調市級重大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及跟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承擔市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推進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指定的重大公共配套設施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
(九)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建設管理。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建設,承擔市級重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十)負責村鎮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鎮鄉和村莊的建設工作;負責統籌村鎮建設項目安排與經費申報;負責歷史名鎮(村)、傳統村落保護、開發、利用工作;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建設質量管理、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建築行業綠色發展和科技進步工作。負責重大科技項目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資金運用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建設和建設維護資金年度計畫;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監管;負責建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核繳與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公園城市建設規劃編制。組織編制公園城市生態建設總體規劃、城市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公園發展規劃及公園、綠道等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依法劃定城市“綠線”並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及導則、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城市園林綠化的行業規則、技術標準和考核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行業管理;負責綠道建設工作。
(十五)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推動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和平時期服務城市建設和民生保障;負責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擬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預警報知等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負責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監督檢查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和訓練演練;負責全市人民防空物資和國有資產的管理、核算;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應急支援任務,利用人民防空系統設施和資源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十七)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推動城鄉建設和住房管理高質量發展。堅持“以項目促管理、以行業促產業”,提升重大項目建設管理統籌力度,強化建築質量及安全管控,加快發展綠色、環保、節能、智慧建築,穩步推進成品住宅,積極推進住宅產業化,不斷最佳化人居環境,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轉變,為建設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城市和美麗宜居公園城市提供居住保障。健全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穩步推動房地產市場監管由單一的行政管控向綜合施策轉變,促進房地產市場穩步健康發展。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健全信用評價監管體系,簡化行政審批,提升服務效能,推動政府職能從“重審批、輕監管、弱服務”向“簡審批、強監管、優服務”轉變,努力構建公正高效營商環境。強化平時服務和應急支援職能,利用人防戰備資源和平時期服務城市建設和民生保障,利用人防設施資源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支援。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在建築風貌和城市設計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住建局負責統籌協調既有建築立面整治工作,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政策制定和建設項目的統籌協調。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全市建築風貌規劃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及方案審定,負責地下空間利用土地政策制定。 2.與市水務局在涉水項目建設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住建局負責隨新建、改建及擴建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及與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的排水管網建設。市水務局牽頭不隨新建、改建和擴建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建設同步實施的排水管網建設。

現任領導

局長:吳俊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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