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圖制

都圖制是元代鄉里制度。元初改宋 鄉、里為都、圖,實行都圖制,如臨海縣有68都、134圖。“圖”原為徵收賦稅的田畝圖,“都”為總田畝圖,都圖制的推行反映了統治者對賦稅徵收的重視。

元代鄉里制度基本延續前代鄉、里制和社制,但也有其重要特色,首先是都圖制的設定和推廣。“都、圖”作為鄉里組織的一級始於元代,改鄉里制為都圖制也始於元代;元代鄉里制度特色之二是對社制的重視。社制也非元代首創,而是因承金朝社制,但元代社制又有其特點。其一,社制的養民、化民精神。其二,社制管理方式的強制化。
元統治者為推動農業生產亦曾在農村以50家立一社,設社長一人專司勸農。今日浙江諸暨市的三都、慶元縣的八都、江山市的二十八都、鄞縣的櫟社就是古代“都”、“社”一類區劃的活化石。尤其是作為勸農組織的“社”還影響到現 合作社、人民公社之類的稱謂。 明代農村設鄉、都、里(圖),縣城設隅。如今浙江省溫嶺縣當時稱為太平縣,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農村置5鄉、26都、86里(圖),縣城設2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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